位于恩施市大沙坝一宗场地三年使用权
位于恩施市大沙坝一宗场地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 LG2025HB# |
标的名称 | 位于恩施市大沙坝一宗场地三年使用权 |
租赁底价 | 2.#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0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5-01-15 |
出租方名称 | 湖北硒恩 (略) |
(略)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小渡船街道旗 (略) (略) 5、6号楼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G5FKC7Y |
租赁期限 | 3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租赁用途 | 其他 |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场地用于商业经营及仓储 |
目前状态 | 使用 |
资产概述 | 本次对外招租的标的物 (略) 大沙坝E-6栋一宗场地的三年使用权,出租标的物面积约1296.80 ㎡,标的物权属清晰,出租方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状为使用中,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交易服务费说明 | 本次交易应支付 (略) 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资产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 (略) 在收到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三年全部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1)承租后若承租方需对标的物进行改造、增设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不得危及标的物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改造、增设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合同期间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从事其它违法违纪的活动,严禁各种危及出租标的安全的行为;承租方必须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合同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承租方取得资产使用权后,经营业务、仓储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存储对周围环境卫生可能产生污染的物品,不得乱搭乱建,擅自更改资产主体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4)出租后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出租方管理,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污水系统排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移除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6)承租方取得该标的承租权后,必须合法经营使用,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缴纳各种税费;自觉遵守住建、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规定,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承租方使用标的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 (略) 站公告底部的《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对就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不持异议。 5、本次交易应支付 (略) 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鼎衡房地产 (略) 对本次租赁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鼎价评字(2024)125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出租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追责和索赔。 2、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出租方尚未办理相关权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租标的物。 4、本次招租的标的物现状为使用中,标的物现使用人自行投资搭建的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未纳入本次评估和招租范围,本次招租的资产仅为场地面积,其他附着物、剩余物料、机器设备等所有可移动财产均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5、因标的物尚在使用中并未腾退至空置状态,故本次招租若最终确定的承租方若不是标的物现使用人的,则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及交付事宜,但本次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延期交付的风险。 6、标的物出租后,承租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任何地方新建永久性建筑物;若需搭建、新增临时构筑物,则需获出租方书面批准同意,承租方自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建设相关手续及投资、经营管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临时建筑物使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合同到期或终止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搭建、新增构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承租方仅能搬离活动财产,且不能对标的物本身结构造成影响,否则出租方将依法追偿。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296.8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0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三)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招租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相关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租赁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正在运作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对外招租的标的物 (略) 大沙坝E-6栋一宗场地的三年使用权,出租标的物面积约1296.80 ㎡,标的物权属清晰,出租方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状为使用中,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评估机构 | 鼎衡房地产 (略)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2.#元/年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24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22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项目编号 | LG2025HB# |
标的名称 | 位于恩施市大沙坝一宗场地三年使用权 |
租赁底价 | 2.#元/年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0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5-01-15 |
出租方名称 | 湖北硒恩 (略) |
(略)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小渡船街道旗 (略) (略) 5、6号楼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G5FKC7Y |
租赁期限 | 3年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租赁用途 | 其他 |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场地用于商业经营及仓储 |
目前状态 | 使用 |
资产概述 | 本次对外招租的标的物 (略) 大沙坝E-6栋一宗场地的三年使用权,出租标的物面积约1296.80 ㎡,标的物权属清晰,出租方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状为使用中,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交易服务费说明 | 本次交易应支付 (略) 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资产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承租方须同 (略) 在收到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三年全部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1)承租后若承租方需对标的物进行改造、增设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不得危及标的物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改造、增设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合同期间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从事其它违法违纪的活动,严禁各种危及出租标的安全的行为;承租方必须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合同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还,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承租方取得资产使用权后,经营业务、仓储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存储对周围环境卫生可能产生污染的物品,不得乱搭乱建,擅自更改资产主体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4)出租后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出租方管理,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污水系统排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5)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移除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6)承租方取得该标的承租权后,必须合法经营使用,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缴纳各种税费;自觉遵守住建、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的规定,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承租方使用标的物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意向承租方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 (略) 站公告底部的《租赁合同》模板内容,对就租赁合同模板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不持异议。 5、本次交易应支付 (略) 的租赁交易服务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承租方租赁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第一年实际成交租金的2%。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鼎衡房地产 (略) 对本次租赁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鼎价评字(2024)125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重大事项披露 |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出租方及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追责和索赔。 2、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3、出租方尚未办理相关权证,承租方在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租标的物。 4、本次招租的标的物现状为使用中,标的物现使用人自行投资搭建的临时性构筑物、建筑物未纳入本次评估和招租范围,本次招租的资产仅为场地面积,其他附着物、剩余物料、机器设备等所有可移动财产均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 5、因标的物尚在使用中并未腾退至空置状态,故本次招租若最终确定的承租方若不是标的物现使用人的,则由出租方负责清退及交付事宜,但本次招租最终确定的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标的物延期交付的风险。 6、标的物出租后,承租方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任何地方新建永久性建筑物;若需搭建、新增临时构筑物,则需获出租方书面批准同意,承租方自行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建设相关手续及投资、经营管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临时建筑物使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合同到期或终止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且不承担任何搭建、新增构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承租方仅能搬离活动财产,且不能对标的物本身结构造成影响,否则出租方将依法追偿。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296.8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0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三年全部租金及全部租赁服务费。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三)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服务费,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招租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相关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租赁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其他 | |
标的状态 | 正在运作 |
其他说明信息 | 本次对外招租的标的物 (略) 大沙坝E-6栋一宗场地的三年使用权,出租标的物面积约1296.80 ㎡,标的物权属清晰,出租方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现状为使用中,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
评估机构 | 鼎衡房地产 (略)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2.#元/年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2-24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22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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