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0981破4号重庆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川0981破4号重庆坤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坤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5日, (略) (略) 做出(2024)川098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坤 (略) (以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17日做出(2024)川 0981破申7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徐 (略) 遂宁分公 (略) 管理人,杨文杰为负责人。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坤 (略) 概况
债务人名称:重庆坤 (略) (曾用名重庆度越 (略) ),法定代表人为李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A ;公司注册资本#元,实缴资本#元,现工商登记股东为刘振州持股87.50% ,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07年7月19日,刘正强持股12.50%,认缴出资#元;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2005年5月19 成立,营业期限为2005年5月19 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 (略) (略) 场 (略) ,注册 (略) (略) 龙凤三村 26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企业项目投资咨询;农副产品(不含粮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经营地址为 (略) 沱牌大道北段“坤邦.上层境界”售楼部,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
二、项目开发概况
2008年“坤邦·上层境界”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始建于2009年,总占地面积142亩,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容积率按2.60计算),分四期建设。截止目前项目一、二期1-11号楼和三期12-13号楼已经完工交付,目前三期14-15号楼及四期16-20号楼系停工状态。截止2024年2月底, (略) 账面预计资产总额#元,预计总负债#万元。
三、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以2024年12月30日为基准日, (略) 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略) 的实际情况和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本次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查清理管理人移交的财产账册、会计凭证等的清理;
(二) (略) 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资产负债专项清查审计报告;
(三)参与债权审查并对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填写债权审查流转单);
(四) (略) 各项资产的成本及各项费用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列经营成本或费用而套取资金进行审计, (略) 的资金往来、对外投资核查报告;
(五) (略) 的大额费用支出是否存在虚列费用而套取或挪用资金,是否存在股东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 (略) 财产事项;
(六) (略) 破产清算期间的经营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或核查报告;
(七)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发表审计意见;
(八)对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个别清偿、可撤销、无效等情形发表审计意见;
(九)对可能产生的税费项目及金额进行测算;
(十) (略) 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十一)必要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破产清算程序所需事项出具专项报告或鉴证文件。
(十二)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提供的审计服务贯穿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的始终,能够及时提供人员保障、数据支撑、凭证材料支持,配合管理人制作调查笔录、草拟工作报告、出席债权人会议等;
四、审计费用及审计期限
(一)审计费用: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00 元(大写##万元整);若申报机构就本次审计费用报价超过#.00 元(大写##万元整),视为无效申报;
(二)审计期限:自委托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延期则将扣除相应审计费用,具体以委托审计合同约定为准;
(三)如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审计费用不高于5000元(大写#仟元)。
(四)本次报价费用采取限价报价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报价。委托人将根据参选机构的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但不承诺最低报价者中标。
四、申报条件
(一)参选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二)参选审计机构拟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承办过的破产案件审计业务不少于10件;
(三)尊重管理人的工作安排,能够在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需要出具承诺书);
(四)本公告发布之前,参选审计机构拥有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
(五)在参加本次审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略) 罚记录。
(六)参选机构在参加本次审计活动前的前三年内与债务人无任何合作。
(七)接受审计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审计机构先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在破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需要出具承诺书)。
(八)参选机构须已列入省、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并担任过多起房地产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略) 一级管理人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确认报名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审计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5.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业务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学历、职务等)、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参与破产案件的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
7.报价方案,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的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打折收取,限价在500,000元(大写##万元整)以内,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前期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审计机构垫付。
8.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
9.参选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可以同时指派5-8名注册会计师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3)按照委托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4)先行提供工作成果,审计收费金额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的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限价在500,000元(大写##万元整)。
六、关于本次选聘的组织与监督
(一)本次选聘由管理人开展评审工作;
(二)为了确保本次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和选聘工 (略) (略) 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七、申报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申报文件的准备
1.申报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申报文件纸质版二份。
(二)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1月8日18时(以下简称“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申报文件纸质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寄送达 (略) 为提交时间)。在截止时间前未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相应机构本次选聘资格;
2.报名材料送达地址:
接收本次申报文件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文杰;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沱牌大道北段坤邦·上层境界10栋1楼重庆坤 (略) 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同上联系人。
(三)申报文件的撤回
在截止时间前,申报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申报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八、关于本次评审方法
(一)对于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机构,管理人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评审;对于不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机构,视为无效申报,管理人不再进行评审。
(二)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料,对各申报单位综合评分,主要从申报单位的规模、资质、业绩、信誉、参与公司破产清算或破产项目的经验、服务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
(三)申报机构的申报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确定后管理人将电话通知拟聘请的审计机构,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若仅有一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报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申报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在报告 (略) (略) 后决定是否直接将该申报机构作为拟聘请的审计机构;
(二)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报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申报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各机构的得分,得分第一的申报机构将作为拟聘请的第一候选审计机构,得分第二的申报机构将自动成为备选审计机构;
(三)拟聘请的申报机构候选排名第一名产生后,管理人将 (略) (略) 后与该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四)管理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候选排名第一的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机构报价过高或双方不能就《委托审计合同》工作内容达成一致,管理人有权报经 (略) (略) 后决定聘用备选审计机构;
(五)审计机构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和收取,其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无预付款,本次审计费用 (略) 裁定分配方案且具备支付能力后再行支付;
(六)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七)审计机构的入场服务时间为收到中标确认函后3日内进场开展工作;
(八)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选聘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坤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3日
附:《确认报名函》
确认报名函
重庆坤 (略) 管理人:
本机构已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重庆坤 (略) 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愿意按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与要求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特此确认
确认方:
年 月 日
重庆坤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2024年12月5日, (略) (略) 做出(2024)川0981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坤 (略) (以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2月17日做出(2024)川 0981破申7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徐 (略) 遂宁分公 (略) 管理人,杨文杰为负责人。因破产清算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聘审计机构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坤 (略) 概况
债务人名称:重庆坤 (略) (曾用名重庆度越 (略) ),法定代表人为李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6A ;公司注册资本#元,实缴资本#元,现工商登记股东为刘振州持股87.50% ,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期限为2007年7月19日,刘正强持股12.50%,认缴出资#元;企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2005年5月19 成立,营业期限为2005年5月19 日至无固定期限;登记 (略) (略) 场 (略) ,注册 (略) (略) 龙凤三村 26 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证书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企业项目投资咨询;农副产品(不含粮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经营地址为 (略) 沱牌大道北段“坤邦.上层境界”售楼部,所属行业为房地产开发。
二、项目开发概况
2008年“坤邦·上层境界”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始建于2009年,总占地面积142亩,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容积率按2.60计算),分四期建设。截止目前项目一、二期1-11号楼和三期12-13号楼已经完工交付,目前三期14-15号楼及四期16-20号楼系停工状态。截止2024年2月底, (略) 账面预计资产总额#元,预计总负债#万元。
三、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以2024年12月30日为基准日, (略) 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略) 的实际情况和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本次审计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审查清理管理人移交的财产账册、会计凭证等的清理;
(二) (略) 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资产负债专项清查审计报告;
(三)参与债权审查并对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填写债权审查流转单);
(四) (略) 各项资产的成本及各项费用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列经营成本或费用而套取资金进行审计, (略) 的资金往来、对外投资核查报告;
(五) (略) 的大额费用支出是否存在虚列费用而套取或挪用资金,是否存在股东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 (略) 财产事项;
(六) (略) 破产清算期间的经营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或核查报告;
(七)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发表审计意见;
(八)对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个别清偿、可撤销、无效等情形发表审计意见;
(九)对可能产生的税费项目及金额进行测算;
(十) (略) 或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十一)必要时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破产清算程序所需事项出具专项报告或鉴证文件。
(十二)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提供的审计服务贯穿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的始终,能够及时提供人员保障、数据支撑、凭证材料支持,配合管理人制作调查笔录、草拟工作报告、出席债权人会议等;
四、审计费用及审计期限
(一)审计费用: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下浮率方式报价,报价最高不超过#.00 元(大写##万元整);若申报机构就本次审计费用报价超过#.00 元(大写##万元整),视为无效申报;
(二)审计期限:自委托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延期则将扣除相应审计费用,具体以委托审计合同约定为准;
(三)如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审计费用不高于5000元(大写#仟元)。
(四)本次报价费用采取限价报价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参选机构自行报价。委托人将根据参选机构的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但不承诺最低报价者中标。
四、申报条件
(一)参选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相关业务经验。
(二)参选审计机构拟委派本案的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承办过的破产案件审计业务不少于10件;
(三)尊重管理人的工作安排,能够在30日内完成审计工作(需要出具承诺书);
(四)本公告发布之前,参选审计机构拥有至少50名注册会计师;
(五)在参加本次审计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略) 罚记录。
(六)参选机构在参加本次审计活动前的前三年内与债务人无任何合作。
(七)接受审计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审计机构先完成审计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在破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需要出具承诺书)。
(八)参选机构须已列入省、 (略) (略) 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并担任过多起房地产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略) 一级管理人优先。
五、报名方式
(一)凡有意向参选的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确认报名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审计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审计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5.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业务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学历、职务等)、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参与破产案件的业绩证明材料。
6.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
7.报价方案,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的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打折收取,限价在500,000元(大写##万元整)以内,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前期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审计机构垫付。
8.本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
9.参选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可以同时指派5-8名注册会计师全面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
(3)按照委托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4)先行提供工作成果,审计收费金额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布的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收费标准,限价在500,000元(大写##万元整)。
六、关于本次选聘的组织与监督
(一)本次选聘由管理人开展评审工作;
(二)为了确保本次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和选聘工 (略) (略) 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七、申报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申报文件的准备
1.申报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申报文件纸质版二份。
(二)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1月8日18时(以下简称“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其中申报文件纸质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寄送达 (略) 为提交时间)。在截止时间前未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申报文件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相应机构本次选聘资格;
2.报名材料送达地址:
接收本次申报文件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文杰;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略) 沱牌大道北段坤邦·上层境界10栋1楼重庆坤 (略) 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同上联系人。
(三)申报文件的撤回
在截止时间前,申报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申报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八、关于本次评审方法
(一)对于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机构,管理人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评审;对于不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机构,视为无效申报,管理人不再进行评审。
(二)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资料,对各申报单位综合评分,主要从申报单位的规模、资质、业绩、信誉、参与公司破产清算或破产项目的经验、服务方案、报价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选择确定。
(三)申报机构的申报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确定后管理人将电话通知拟聘请的审计机构,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若仅有一家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报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申报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在报告 (略) (略) 后决定是否直接将该申报机构作为拟聘请的审计机构;
(二)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申报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申报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各机构的得分,得分第一的申报机构将作为拟聘请的第一候选审计机构,得分第二的申报机构将自动成为备选审计机构;
(三)拟聘请的申报机构候选排名第一名产生后,管理人将 (略) (略) 后与该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四)管理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候选排名第一的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机构报价过高或双方不能就《委托审计合同》工作内容达成一致,管理人有权报经 (略) (略) 后决定聘用备选审计机构;
(五)审计机构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和收取,其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无预付款,本次审计费用 (略) 裁定分配方案且具备支付能力后再行支付;
(六)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七)审计机构的入场服务时间为收到中标确认函后3日内进场开展工作;
(八)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方式,调整、补充或完善选聘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坤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3日
附:《确认报名函》
确认报名函
重庆坤 (略) 管理人:
本机构已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重庆坤 (略) 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愿意按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与要求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特此确认
确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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