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昇拍卖有限公司:唐山市兴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47辆报废机动车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会名称 | 所属单位 | 拍卖标的 | 起拍价(元) | 备注 |
(略) (略) 拟处置资产涉及的47辆报废机动车 | (略) (略) | 47辆报废机动车 | (略).00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二、拍卖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开始拍卖
三、拍卖地点: (略) ,网址:http://**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
五、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竞买登记手续:
1、即日起接受有意者竞买咨询,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每日上午09:00--11:00,每日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仅支持线下现场报名,未联系拍卖行报名者,拍卖结果无效)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 (略) 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官网,点击拍卖企业,搜索河北明昇,查找拍卖会,找到相关拍卖会,按照流程报名。
2、拍卖保证金:
拍卖会保证金金额:(略).00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
汇款备注上填写“拍卖保证金”
汇款:账户(单位名称: (略) ,账户:(略)(略),开户行: (略) 丰南支行);
4、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6时。
七、其他说明
1、请下载并仔细阅读拍卖规则,一经报名,视为竞买人认可一切相关条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成交当日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拍卖人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 5% )。
4、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5、标的需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自行运走。
6、损坏委托人财产或其他财产需按照损坏财产的价值进行赔付。
7、标的物由委托方告知其位置,表格内容及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现状以实际查勘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权利及质量瑕疵、使用性、安全性、文字表述差异等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甄别车辆现实状况及相关资料。车辆现状包括车辆的外观、内饰、电子系统、机械系统已经存在及委托人和拍卖人尚不了解的故障及安全隐患。竞买人应价、加价和成交都表明完全接受该车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风险、后果和责任。
8、如买受人不 (略) 交纳成交货款,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不按委托人规定时限将货物清运完毕,标的成 (略) 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的瑕疵程度挑拣为由拒绝拉货,否则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无权取得拍卖成交标的,我公司将全额扣除买受人保证金。
9、买受人将车辆做报 (略) 理,须按法律规定进 (略) 理,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将车辆报废拆解手续提供给拍卖人后,退还竞拍保证金。报废拆解手续费由买受人自理。
10、车辆设备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将全部车辆的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提供齐全后,退还保证金。
12、 (略) 理完成后须保持现停车场卫生干净、整洁。
八、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东、银丰大街北10号。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方式:0315-(略)
受委托,本公司对如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会名称 | 所属单位 | 拍卖标的 | 起拍价(元) | 备注 |
(略) (略) 拟处置资产涉及的47辆报废机动车 | (略) (略) | 47辆报废机动车 | (略).00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二、拍卖时间:2025年1月10日9:00开始拍卖
三、拍卖地点: (略) ,网址:http://**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
五、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竞买登记手续:
1、即日起接受有意者竞买咨询,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2025年1月8日至1月9日(每日上午09:00--11:00,每日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仅支持线下现场报名,未联系拍卖行报名者,拍卖结果无效)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 (略) 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官网,点击拍卖企业,搜索河北明昇,查找拍卖会,找到相关拍卖会,按照流程报名。
2、拍卖保证金:
拍卖会保证金金额:(略).00元(大写:(略)(略)万元整);
(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保证金缴纳
汇款备注上填写“拍卖保证金”
汇款:账户(单位名称: (略) ,账户:(略)(略),开户行: (略) 丰南支行);
4、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6时。
七、其他说明
1、请下载并仔细阅读拍卖规则,一经报名,视为竞买人认可一切相关条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成交当日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拍卖人佣金由买受人支付(成交价款的 5% )。
4、买受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5、标的需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5日内自行运走。
6、损坏委托人财产或其他财产需按照损坏财产的价值进行赔付。
7、标的物由委托方告知其位置,表格内容及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现状以实际查勘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权利及质量瑕疵、使用性、安全性、文字表述差异等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甄别车辆现实状况及相关资料。车辆现状包括车辆的外观、内饰、电子系统、机械系统已经存在及委托人和拍卖人尚不了解的故障及安全隐患。竞买人应价、加价和成交都表明完全接受该车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风险、后果和责任。
8、如买受人不 (略) 交纳成交货款,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不按委托人规定时限将货物清运完毕,标的成 (略) 场价值的波动以及标的的瑕疵程度挑拣为由拒绝拉货,否则将视为违约,买受人将无权取得拍卖成交标的,我公司将全额扣除买受人保证金。
9、买受人将车辆做报 (略) 理,须按法律规定进 (略) 理,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将车辆报废拆解手续提供给拍卖人后,退还竞拍保证金。报废拆解手续费由买受人自理。
10、车辆设备移交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将全部车辆的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提供齐全后,退还保证金。
12、 (略) 理完成后须保持现停车场卫生干净、整洁。
八、公司地址: (略) (略) (略) 东、银丰大街北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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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1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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