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登乡人民政府铺面对外出租公告
浏览:0 来源: (略) 古登乡人民政府
(略) (略)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资〔2022〕4号),我 (略) 段至财政所中间1间、1号廉租房和2号廉租房中间1间、乡政府廉租房1楼1间 (略) 场原计生站4间铺面对外招租,如有一家报名则按公告价格租赁,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则按竞价模式租赁(价高者得),公告时间期限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17时,特此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使用面积(㎡) | 所在位置 | 年租金(元) |
1 | 商铺 | 30.30 | (略) 场原计生站 | 9326.00 |
2 | 商铺 | 57.10 | (略) 场原计生站 | *.00 |
3 | 商铺 | 27.80 | (略) 场原计生站 | 8557.00 |
4 | 商铺 | 27.80 | (略) 场原计生站 | 8557.00 |
5 | 商铺 | 39.20 | (略) 段至财政所中间 | *.00 |
6 | 商铺 | 32 | 1号廉租房和2号廉租房中间 | 8436.00 |
7 | 商铺 | 64 | 乡政府廉租房1楼 | *.00 |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一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完成。
三、竞租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四、招租事宜
(一)报名方式
古登乡人民政府305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资料
1.个人承租:竞租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不退还)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承租:企业竞租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7时止。
(四)竞租结果公布时间
公布竞租结果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古登乡人民政府
六、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原有租户优先,若原有租户以外的人员竞得,将给与原有租户两个月腾退期。竞得人不按本公告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列入租赁方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的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
(二)意向竞租方参与报名竞租,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古登乡人民政府铺面对外招租公告》全部竞租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租标的存在的风险和中标条件。
(三)租赁期间,由承租人维护管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承担相关维护管理费用(包含水、电、气费等)。
(四)意向竞租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租行为,一经报名,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须(30日内到古登乡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对接,经古登乡人民政府同意后,双方确定签订合同时间,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利。
(六)承租期间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气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安全责任。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需按照相关部门及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自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古登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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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泸财资〔2022〕4号),我 (略) 段至财政所中间1间、1号廉租房和2号廉租房中间1间、乡政府廉租房1楼1间 (略) 场原计生站4间铺面对外招租,如有一家报名则按公告价格租赁,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则按竞价模式租赁(价高者得),公告时间期限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17时,特此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使用面积(㎡) | 所在位置 | 年租金(元) |
1 | 商铺 | 30.30 | (略) 场原计生站 | 9326.00 |
2 | 商铺 | 57.10 | (略) 场原计生站 | *.00 |
3 | 商铺 | 27.80 | (略) 场原计生站 | 8557.00 |
4 | 商铺 | 27.80 | (略) 场原计生站 | 8557.00 |
5 | 商铺 | 39.20 | (略) 段至财政所中间 | *.00 |
6 | 商铺 | 32 | 1号廉租房和2号廉租房中间 | 8436.00 |
7 | 商铺 | 64 | 乡政府廉租房1楼 | *.00 |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一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完成。
三、竞租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四、招租事宜
(一)报名方式
古登乡人民政府305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资料
1.个人承租:竞租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不退还)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承租:企业竞租人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不退还)。。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9日17时止。
(四)竞租结果公布时间
公布竞租结果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17时止
五、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古登乡人民政府
六、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原有租户优先,若原有租户以外的人员竞得,将给与原有租户两个月腾退期。竞得人不按本公告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列入租赁方黑名单,涉及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的事项不予接受任何报名。
(二)意向竞租方参与报名竞租,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古登乡人民政府铺面对外招租公告》全部竞租条款内容,自愿承担竞租标的存在的风险和中标条件。
(三)租赁期间,由承租人维护管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承担相关维护管理费用(包含水、电、气费等)。
(四)意向竞租方应事先仔细了解并查看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竞租行为,一经报名,不得撤销,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如因情况不清等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中标人按规定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成交价款,须(30日内到古登乡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对接,经古登乡人民政府同意后,双方确定签订合同时间,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利。
(六)承租期间经营产生的税费、水电气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安全责任。承租经营期间承租人需按照相关部门及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自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古登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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