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147号广州锦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4粤01破147号广州锦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广州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4)锦盈破管字第52号
广州 (略) 债权人:
广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以便捷方式通知事项和召开会议的报告》,为尽快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现通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10:30时。
二、会议形式: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以非现场、书面文字方式(无直播)召开,管理人将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债权人QQ群提前通知各债权人本次书面会议资料。
三、会议议程
(一)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广州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三)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由管理人提起诉讼追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等相关主体未履行清算责任》的报告。
管理人将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三日提前通过QQ群上传会议资料,会议议程届时以管理人上传的书面会议资料为准。
四、会议须知:
1. 债权人参会方式:债权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 (略) 络债权人会议,并下载会议资料进行查看(具体参会方式详见附件1:《参 (略) 络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2. 债权人在参会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或者债权人QQ群进行在线提问,管理人将会及时通过系统、债权人QQ群线上答复;
3.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日:2025年1月27日17:00 止。
4.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 (略) 上投票系统进行,如存在客观原因 (略) 上投票表决的,则可通过填写《表决表》邮寄给管理人进行表决,如债权人或代理人 (略) 上和书面投票进行表决的,如无特别说明的,以网上投票数据为准。
5. 债权人和其对应的代理人不能同时投票,债权人需与代理人确定投票人。不同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的,需确定一个债权人作为投票人。对于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投票的情况,代理人可通过系统投票或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若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代理人需在有效表决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代理的每个债权人对于各表决事项的投票结果。
6. 表决期限届满后三日内,管理人将通过债权人QQ群、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将表决结果告知债权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 (略) 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2.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联系人:黄律师,电话:020-*(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9:30-17:30)。
特此通知。
广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附:《参 (略) 络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广州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4)锦盈破管字第52号
广州 (略) 债权人:
广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以便捷方式通知事项和召开会议的报告》,为尽快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现通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就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10:30时。
二、会议形式:本次债权人会议将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以非现场、书面文字方式(无直播)召开,管理人将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债权人QQ群提前通知各债权人本次书面会议资料。
三、会议议程
(一)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广州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三)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由管理人提起诉讼追究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等相关主体未履行清算责任》的报告。
管理人将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三日提前通过QQ群上传会议资料,会议议程届时以管理人上传的书面会议资料为准。
四、会议须知:
1. 债权人参会方式:债权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 (略) 络债权人会议,并下载会议资料进行查看(具体参会方式详见附件1:《参 (略) 络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2. 债权人在参会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理系统或者债权人QQ群进行在线提问,管理人将会及时通过系统、债权人QQ群线上答复;
3. 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截止日:2025年1月27日17:00 止。
4.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平安银行智慧破产管 (略) 上投票系统进行,如存在客观原因 (略) 上投票表决的,则可通过填写《表决表》邮寄给管理人进行表决,如债权人或代理人 (略) 上和书面投票进行表决的,如无特别说明的,以网上投票数据为准。
5. 债权人和其对应的代理人不能同时投票,债权人需与代理人确定投票人。不同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的,需确定一个债权人作为投票人。对于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投票的情况,代理人可通过系统投票或书面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若通过书面表决形式,代理人需在有效表决期内向管理人提交代理的每个债权人对于各表决事项的投票结果。
6. 表决期限届满后三日内,管理人将通过债权人QQ群、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将表决结果告知债权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 (略) 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2.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联系人:黄律师,电话:020-*(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9:30-17:30)。
特此通知。
广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附:《参 (略) 络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