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便利店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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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便利店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略)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便利店
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 (略) (略) 桃源街道 (略) 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3栋一楼
面积/数量53.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免租期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60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逐年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商业(便利店)
履约条件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租金:租金按季度交纳,交付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
5.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季度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需缴纳)。
6.免租期:免租金装修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
7.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须支持如校园卡、POS刷卡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付过程不得以收集不必要的师生信息为前提条件,须保障师生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并按国家信息数据相关规定保留数据备查。保留三年内的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备查。
8.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0.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 (略) 罚。
1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2.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3.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4.经营有风险,承租方风险自担。承租方明白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或亏损:投资不代表能收回或者有回报的风险;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合同期限内因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有停业和提前中止的风险。包括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的影响、疫情影响的风险、校园规划的变更和更新改造拆迁影响的风险、建筑物的重建装修的影响等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停业和合同中止(不能往后延期展期)的经营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在上述情形下,出租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承租方不能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15.为更好地服务南方科技大学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关键条款做出明确响应:
(1)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 (略) 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南方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2)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承诺售卖商品和售卖价格,承租 (略) 内100%的商品不高于临 (略) 同类商品价格。50%商品低于临 (略) 同类商品价格。其中非标准产品定价按照型号规格等级相同或者相类似做比较,出租方有认定权和指导权,承租方遵照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获得出租方书面审批。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每周要有1次不少于1天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至少10%的商品进行促销,折扣力度不低于8折。
(4)长期保持有一种以上师生普遍常用和喜爱的产品进行促销,促销力度以周边各商场最低价格为参照(本文中的价格,指周边商场的实际售价,而非价格牌的标价或者某些票据上的显示价)。
(5)承租方需做到及时补货,且常见商品齐全,不得出售过期商品。
(6)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应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8)承租方承租后,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日用品、文具、预包装食品、洗涤用品等生活用品。
(9)对服务时间的承诺(无特殊情况下营业时间07:00-凌晨01:00的保证)。
(10)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他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
(11)在合同期限内购买从业人员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
(12)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对提供的商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商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
16.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2次(含2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7.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不含二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8.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出租方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19.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 (略) 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 (略) 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21.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2.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3.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且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 (略) 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略)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3.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有记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查询中有被执行记录。( (略) 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具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023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略) 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3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7.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意向承租方在国内经营便利店或商超(提供门店清单、营业执照和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数量不少于15家直营店。
(2)意向承租方2021年至今持续3年在高校有同类正在经营的直营项目,数量不得少于2家,需提供原服务方的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不低于“良”{提供以上服务项目清单、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双方、业绩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及起止时间、项目用途、签章页等)、营业执照、现场照片、被服务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表且履约评价不低于“良”,履约评价表应加盖被服务方公章或 (略) 管理部门公章(如只能加盖 (略) 管理部门公章,履约评价表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等级、核心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部门公章)}。
8.意向承 (略) 品牌直营店,不接受加盟店参与(须提供承诺函及品牌商标注册证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郑先生;谢小姐联系方式0755-(略);0755-(略)

出租方信息

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5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5年01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1《履约情况评分表》。
2.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服务态度,价格等,如附件一表2《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校园服务办公室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履约评价(占50%),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5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25%),由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4.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部分履约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含2次)的;
3.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不满60分;
4.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分的;
5、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商品价格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6、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2、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作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4、因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热食售卖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7、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8、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 (略) 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0、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2、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略)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监督电话0755-(略)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略)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便利店
起始日期2025年0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 (略) (略) 桃源街道 (略) 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教师公寓3栋一楼
面积/数量53.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免租期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60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从第二年起,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逐年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资产用途限定商业(便利店)
履约条件1.本次物业场地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物业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如租赁物业场地需进行加装、改造、装饰装修等需施工的,须经出租方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止使用并恢复原状。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场地改造工程和装修方案须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应按《南方科技大学修缮工程实施办法》实施,场地改造和装修工程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涉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须经消防部门书面批准,施工时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商铺的原有设施设备及主体承重结构。所有隐蔽工程应经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确认后再隐蔽,并向出租方提供隐蔽工程图纸备案。承租方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及安装标识标牌等,必须将装修方案及效果图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退租时出租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承诺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3.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略)元履约保证金。逾期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租赁物业场地,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租金:租金按季度交纳,交付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
5.管理费:承租方除约定的租金外,每季度需向出租方缴纳15元/㎡管理费(免租金装修期亦需缴纳)。
6.免租期:免租金装修期1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如存在租赁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且承租方已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方应支付免租金装修期内的占有使用费。
7.支持多种支付方式,须支持如校园卡、POS刷卡机、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付过程不得以收集不必要的师生信息为前提条件,须保障师生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校园内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数据,并按国家信息数据相关规定保留数据备查。保留三年内的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备查。
8.租赁物业场地内的设备及物品:除承租方经营所必须的相关的通道、空调、洗手间等公共设施外。租赁期满、解除或终止后,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由出租方收回,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原有设备损坏、毁坏、丢失等,承租方应予合理修复或赔偿(正常、合理损耗除外);租赁物业场地内原有设施属于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若不按期退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9.水、电、燃气、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10.承租方承租后经营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经营。遵守出租方制定的出租用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 (略) 罚。
11.承租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所必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12.承租方在物业使用前须自费、自行办理好二次消防验收(如需)或营业前安全检查等相关手续,并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13.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标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器。
14.经营有风险,承租方风险自担。承租方明白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或亏损:投资不代表能收回或者有回报的风险;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合同期限内因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也有停业和提前中止的风险。包括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法律法规与政策调整的影响、疫情影响的风险、校园规划的变更和更新改造拆迁影响的风险、建筑物的重建装修的影响等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停业和合同中止(不能往后延期展期)的经营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在上述情形下,出租方退回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承租方不能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15.为更好地服务南方科技大学师生,承租方需对以下关键条款做出明确响应:
(1)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 (略) 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南方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2)商品与服务须明码标价,标明详细型号规格。不得强制消费和捆绑搭配消费,提供消费发票,保留消费数据供查。有关定价须接受校方指导,有关活动须向校方报批。承诺售卖商品和售卖价格,承租 (略) 内100%的商品不高于临 (略) 同类商品价格。50%商品低于临 (略) 同类商品价格。其中非标准产品定价按照型号规格等级相同或者相类似做比较,出租方有认定权和指导权,承租方遵照执行。特殊情况需要获得出租方书面审批。若经营过程中有高于上述价格的商品(服务),需按照出租方要求整改,赔偿消费者3倍价款,经出租方发现3次不予以调整价格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清退及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每周要有1次不少于1天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凭校园卡消费促销优惠活动,至少10%的商品进行促销,折扣力度不低于8折。
(4)长期保持有一种以上师生普遍常用和喜爱的产品进行促销,促销力度以周边各商场最低价格为参照(本文中的价格,指周边商场的实际售价,而非价格牌的标价或者某些票据上的显示价)。
(5)承租方需做到及时补货,且常见商品齐全,不得出售过期商品。
(6)承租方应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价格、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卫生)。对师生提出的有关合理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整改。学生负面反应比较强烈时,承租方立即做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并提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对师生的有效投诉(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及周边环境卫生)超过三次仍整改不到位的(以出租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为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8)承租方承租后,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日用品、文具、预包装食品、洗涤用品等生活用品。
(9)对服务时间的承诺(无特殊情况下营业时间07:00-凌晨01:00的保证)。
(10)店铺员工必须按规定要求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动务工合同等持证上岗,专业技术人员或特种技术人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及其他要求。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好,服装整洁,佩戴工作证及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能严格执行。
(11)在合同期限内购买从业人员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
(12)对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有明确的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对提供的商品(服务)保证质量,并承诺如出现商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
16.出租期限为3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一年一签”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每个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承租方可提出合同续约申请,经学校组织的半年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两次为及格及以上等级的,或第一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和第二次为及格及以上的,或第一次为及格及以上和第二次不及格限期整改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合同,以此类推。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不得高于2次(含2次),否则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7.经营期间如果半年综合考核不能满足学校要求,经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整改不达标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负完全责任;合同期内,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不含二次)的,学校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8.到期前三个月,学校若决议对该物业进行对外出租,将按照新的出租事项报批,否则合同到期后出租物业将由出租方依照合同约定收回。
19.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无条件退场,向出租方归还租赁物业场地,保持实 (略) 域的构筑物的现状。承租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业场地,学校管理部门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对承租方的遗留物资进 (略) 置;如承租方仍拒绝配合撤场,学校将提起诉讼并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承租方腾退房屋,支付拖欠租金和撤场费用。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租、分租。
21.意向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及附件,并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所示条件,如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2.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3.承租方承租后,须使用物业全部面积,不得使物业出现闲置。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有效续存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且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 (略) 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略)元(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工商信息查询单为准)。
3.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有记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 (略) (http://**)网站查询中有被执行记录。( (略) 址信息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4.意向承租方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5.意向承租方具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023年度财务报表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略) 出具的202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2023年缴纳社保证明,网页截图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均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7.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意向承租方在国内经营便利店或商超(提供门店清单、营业执照和工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数量不少于15家直营店。
(2)意向承租方2021年至今持续3年在高校有同类正在经营的直营项目,数量不得少于2家,需提供原服务方的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不低于“良”{提供以上服务项目清单、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双方、业绩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及起止时间、项目用途、签章页等)、营业执照、现场照片、被服务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表且履约评价不低于“良”,履约评价表应加盖被服务方公章或 (略) 管理部门公章(如只能加盖 (略) 管理部门公章,履约评价表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评价等级、核心管理人员姓名、联系方式、部门公章)}。
8.意向承 (略) 品牌直营店,不接受加盟店参与(须提供承诺函及品牌商标注册证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8.出租方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联系人郑先生;谢小姐联系方式0755-(略);0755-(略)

出租方信息

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地址 (略) -

交易保证金

金额50,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5年01月17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一、评价考核机制
(一)评价条款
1.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价格管理、服务态度管理、营业时间管理等,如附件一表1《履约情况评分表》。
2.校园服务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对承租方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服务态度,价格等,如附件一表2《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
(二)考核条款
1.每半年学校对承租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由校园服务办公室负责。半年考核综合分数构成:履约评价(占50%),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进行履约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占50%),包含教职工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25%),由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关于承租方服务满意度的评价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2.半年考核综合分数大于80分为优秀,79分至60分为及格,小于60分为不及格,若承租方半年考核不及格则须立即整改并由学校扣除承租方所缴纳租赁保证金的10%作为惩罚,若下半年考核及格则予以返还,若不及格则予以没收并解除合同。
3.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半年进行一次填表评分,作为每半年考核综合分数组成部分。
4.满意度调查,即教职工评价、师生评价,满意率等于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填表评分,每半年考核时计算平均分作为当期得分。
二、退出机制
(一)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属违规行为。学校有权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承租方部分履约保证金。此外,承租方还应当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连续两次半年考核综合分数不及格者;
2.半年综合考核评价不及格次数高于2次(含2次)的;
3.学校校园服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承租方的履约评价(即《履约情况评分表》)每年度内履约评价2次以上(包括2次)不满60分;
4.教职工或学生满意度调查得分(即《教职工/师生满意度调查评价表》)连续3次以上(包括3次)小于60分的;
5、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商品价格等问题受到师生广泛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并解决的;
6、在接受学校各相关部门或学校委派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7.在经营过程中,未经学校允许,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占用商铺外围开展其他经营项目等情况的。
(二)合作期内,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下列严重情节之一者,属违约行为,学校有权终止双方合作,责令承租方限期退出,扣除承租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学校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1、出租方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机构对承租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不合格并拒不整改的;
2、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在经营过程中,出现掺杂作假,使用或销售“三无”产品,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的;
4、因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校内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5、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且在日常热食售卖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承租方除按管理办法退出经营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在接受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卫生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损害影响学校声誉的;
7、中途擅自停业或不按合同营业的;
8、承租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9、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方过失导致一方或双方 (略) 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的;
10、承租方与所雇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经有关部门认定承租方承担主要责任,且在规定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11、发生辱骂、殴打出租方管理人员或学生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2、重要事项不服从出租方监督管理的;
1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说明
(一)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略)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报名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同意招租公告信息的全部内容及租赁合同条款,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要求出租方更改以上内容。
(三)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五)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
3.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监督电话0755-(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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