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海联路45号103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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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海联路45号103铺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
    5、意向承租方受让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租条件


    1、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二个月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3、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因租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电视、电话费、煤气费、垃圾费、物业管理费等)及出租该房屋所交纳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间如遇该房屋被征收、征用或因政府决策或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息退还租房押金给#方,双方对有关费用作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无犯罪记录以及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凡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与 ;
    5、意向承租方受让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出租条件


    1、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二个月履约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3、承租方除支付租金外,因租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电视、电话费、煤气费、垃圾费、物业管理费等)及出租该房屋所交纳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间如遇该房屋被征收、征用或因政府决策或不可预见且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方应无息退还租房押金给#方,双方对有关费用作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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