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铜告字号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铜告字号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1号 | 宗地总面积: | *.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7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一)铜土储字〔2025〕1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及实施内容如下:(1)同步配建地块3-6面积1072.11平方米公园绿地;(2)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设施, (略) 养老服务设施1000平方米, (略) 5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 (略) 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3)同步配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 (略) 卫生服务站250平方米, (略) *平方米,其中250平 (略) 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4)同步配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660平方 (略) 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 (略) 食堂(宜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以及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公厕。此项配建设施建成后均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5)同步建设实施乡村振 (略) 的部分改造及运营( (略) 沿新大道沿线),占地面积约23亩,投资强度不低于0.4亿元;(6)配 (略) 、 (略) 允许土地受让方销售(转让)给以其 (略) 且8年内需自持经营,交付 (略) 对第三方二次销售或转让。土地竞得人在竞拍土地后, (略) 政府负责土地竞得人履行上述协议内容;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2号 | 宗地总面积: | *.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8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二)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此项配件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 3、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4号 | 宗地总面积: | 1529.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1529.7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四)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3号 | 宗地总面积: | 1319.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1319.3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三)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 (略) 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6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06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铜土储字〔2025〕1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2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4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3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铜官大道北段1030号(铜官大 (略) 交叉口)
联 系 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1号 | 宗地总面积: | *.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7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一)铜土储字〔2025〕1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及实施内容如下:(1)同步配建地块3-6面积1072.11平方米公园绿地;(2)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设施, (略) 养老服务设施1000平方米, (略) 5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 (略) 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3)同步配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 (略) 卫生服务站250平方米, (略) *平方米,其中250平 (略) 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4)同步配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660平方 (略) 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 (略) 食堂(宜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以及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公厕。此项配建设施建成后均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5)同步建设实施乡村振 (略) 的部分改造及运营( (略) 沿新大道沿线),占地面积约23亩,投资强度不低于0.4亿元;(6)配 (略) 、 (略) 允许土地受让方销售(转让)给以其 (略) 且8年内需自持经营,交付 (略) 对第三方二次销售或转让。土地竞得人在竞拍土地后, (略) 政府负责土地竞得人履行上述协议内容;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2号 | 宗地总面积: | *.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8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4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二)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此项配件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 3、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4号 | 宗地总面积: | 1529.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1529.7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7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四)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宗地编号: | 铜土储字〔2025〕3号 | 宗地总面积: | 1319.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5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 (略) 点用地 | 1319.3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 ||||
备注: (三)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 (略) 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1月23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 到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6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06日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铜土储字〔2025〕1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2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4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铜土储字〔2025〕3号 号地块: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铜官大道北段1030号(铜官大 (略) 交叉口)
联 系 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