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66号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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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66号地下

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66号地下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略) (略) 66号地下

  • 项目编号:

    GZ2025DG*

  •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 面积:

    49.33 ㎡

  • 截止时间:

    2025-01-17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商业

  • 特  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 公告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由承租方在每月第7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66号地下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49.33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招租物业出租面积为49.33平方米。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载有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免租期限 1个月,装修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证
    权证编号 穗房地证字第*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86.93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办公
    产权人(业主姓名) (略) 房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0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公示1个工作日后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含《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廉政合同》等,详见公开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版本》)。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物业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诺书》,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4.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房屋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消防情况、供电配电情况等,但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以及抵押情形。
    2.承租方知悉本物业为早年建成物业,无一次消防验收批文。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3.承租方已知悉租赁物业证载用途为办公,出租方按租赁物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对物业的证载用途及其他瑕疵情况已知悉并予以接受。
    4.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承租方不得以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等为由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 (略) 房 (略) ,出租方有权出租。承租方不能因上述原因要求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任何补偿。
    6.承租方如需装修租赁物,须事先将装修设计图纸报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租赁期限内,不允许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
    8.承租方自行向对公的水、电部门缴纳当期水、电费用,逾期缴纳水电费所发生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须向出租方一次性预缴租赁合同首年租金。
    10.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提供第三方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人,保证人知悉并同意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保证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方所欠费用的本金、利息、逾期违约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方实现各项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人所承担的是延续性连带责任保证,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直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分期履行的,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从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交易双方协议变更租赁合同的,无须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仍对租赁合同及变更后的内容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一)法人/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3.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3.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出租方在签订本标的物租赁合同之前已向我方告知本标的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周边环境情况,我方已核对有关权利证书、证照等物业资料且已进行现场勘查。我方已清楚了解本标的物真实情况,愿意以签约时本标的物现状(包括权属情况)承租,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
    2.我方了解并予以接受本出租标的物性质,我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房屋结构、间隔、用途、面积、消防验收、供电配电问题、占用问题、租赁价格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降租、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我方明晰本标的物所有瑕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一次消防验收批文、证载用途与出租用途不一致等)并予以接受,我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本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的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方不得以本标的物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我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营业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
    4.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招牌广告位;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配套停车位;我方不得以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等为由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 (略) 房 (略) ,出租方有权出租。我方不得因上述原因要求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任何补偿。
    6.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如需装修租赁物,须事先将装修设计、施工设计等相关图纸报 (略) 审核,待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在装修过程中(不限于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相邻房屋及楼层使用人投诉、噪音扰民、粉尘大、房屋漏裂或其他损失的,均属我方全责,须由我方自行承担本次装修导致相邻房屋及楼层使用人受伤害的房屋修复及相关赔偿事宜。本租赁物业一切装修费用和因本次装修牵连的一切修复、赔偿、补贴等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我方责任或过错导致装修工程暂停,在装修工程暂停期间,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我方仍需按合同条款执行。
    7.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含《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廉政合同》等,详见公开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版本》)。
    8.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租赁期限内,我方承诺不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
    9.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承诺按时向相关对公部门缴纳当期水电费用,逾期缴纳水电费所发生的相关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 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须向出租方一次性预缴租赁合同首年租金。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珠江住房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

出租广州市荔湾区十三行路66号地下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略) (略) 66号地下

  • 项目编号:

    GZ2025DG*

  •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 面积:

    49.33 ㎡

  • 截止时间:

    2025-01-17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商业

  • 特  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 公告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温馨提示: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http://**)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②意向方在注册广州产权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用于接收广州产权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元/月/每平方米 (略) 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管理费;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5%。
    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支付,由承租方在每月第7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略) (略) (略) 66号地下 标 (略) 域 (略)
    出租类别 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 49.33 平方米 租赁期限 6 年
    出租面积描述 招租物业出租面积为49.33平方米。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和其它费用的缴交均以本招租项目载有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载明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本招租项目载明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它费用。
    免租期限 1个月,装修期内承租方须自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电话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他费用。
    特色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地产证
    权证编号 穗房地证字第*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86.93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办公
    产权人(业主姓名) (略) 房 (略)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1-0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公示1个工作日后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0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含《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廉政合同》等,详见公开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版本》)。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00 元。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物业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诺书》,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署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4.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5.意向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房屋质量、房屋结构、验收情况、消防情况、供电配电情况等,但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以及抵押情形。
    2.承租方知悉本物业为早年建成物业,无一次消防验收批文。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3.承租方已知悉租赁物业证载用途为办公,出租方按租赁物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承租方对物业的证载用途及其他瑕疵情况已知悉并予以接受。
    4.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承租方不得以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等为由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 (略) 房 (略) ,出租方有权出租。承租方不能因上述原因要求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任何补偿。
    6.承租方如需装修租赁物,须事先将装修设计图纸报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租赁期限内,不允许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
    8.承租方自行向对公的水、电部门缴纳当期水、电费用,逾期缴纳水电费所发生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须向出租方一次性预缴租赁合同首年租金。
    10.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须提供第三方为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人,保证人知悉并同意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保证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承租方所欠费用的本金、利息、逾期违约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方实现各项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人所承担的是延续性连带责任保证,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直至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分期履行的,各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从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分别计算。交易双方协议变更租赁合同的,无须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仍对租赁合同及变更后的内容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_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一)法人/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3.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意向方须具有服装零售经营经验,意向方须提供3 (略) 内正在经营服装零售业态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缴纳租金的发票复印件以及商铺现场经营图片(带留有本公示期间的时间水印);
    3.意向方须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出租方在签订本标的物租赁合同之前已向我方告知本标的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周边环境情况,我方已核对有关权利证书、证照等物业资料且已进行现场勘查。我方已清楚了解本标的物真实情况,愿意以签约时本标的物现状(包括权属情况)承租,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不因合同无效等情况追究出租方责任。
    2.我方了解并予以接受本出租标的物性质,我方不得以出租标的房屋结构、间隔、用途、面积、消防验收、供电配电问题、占用问题、租赁价格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降租、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我方明晰本标的物所有瑕疵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一次消防验收批文、证载用途与出租用途不一致等)并予以接受,我方须按照相关消防规定自行负责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本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消防的改造、报审、报批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我方不得以本标的物无法办理二次消防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3.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应自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和手续,如需出租方配合提供有关资料的,出租方可视情况协助提供。我方不得以未办理或不能办理与营业相关的证照为由延期缴付、拒付租金或单方解除合同,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追究任何责任。
    4.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招牌广告位;已知悉本出租标的无配套停车位;我方不得以无招牌广告位、无配套停车位等为由提出任何延期支付租金、免租、降租、索赔或终止租赁合同等。
    5.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本出租标的 (略) 房 (略) ,出租方有权出租。我方不得因上述原因要求出租方解除合同或任何补偿。
    6.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已知悉如需装修租赁物,须事先将装修设计、施工设计等相关图纸报 (略) 审核,待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在装修过程中(不限于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相邻房屋及楼层使用人投诉、噪音扰民、粉尘大、房屋漏裂或其他损失的,均属我方全责,须由我方自行承担本次装修导致相邻房屋及楼层使用人受伤害的房屋修复及相关赔偿事宜。本租赁物业一切装修费用和因本次装修牵连的一切修复、赔偿、补贴等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我方责任或过错导致装修工程暂停,在装修工程暂停期间,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我方仍需按合同条款执行。
    7.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含《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环境安全管理承诺书》、《廉政合同》等,详见公开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版本》)。
    8.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租赁期限内,我方承诺不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
    9.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承诺按时向相关对公部门缴纳当期水电费用,逾期缴纳水电费所发生的相关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 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须向出租方一次性预缴租赁合同首年租金。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广州珠江住房 (略)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联系人 崔小姐、林小姐
    联系方式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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