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区西站6街42栋1单元4室房产第一次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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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屯河区西站6街42栋1单元4室房产第一次拍卖


(略) (略) 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11时至2025年2月9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24)新01执582号, (略) (略) 西站6街42栋1单元4室房产;建筑面积:60.04平方米;总楼层地上5层,地下1层;标的位于第2层;两室一厅一卫户型,建成于1990年,产证号:乌房权证 (略) 字第(略)号、乌房权证 (略) 字第(略)号。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6元; 竞买保证金:(略)元

重要提示:

1、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该标的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明确或不明的隐形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据我公司查询,该房产欠缴物业费(略),欠缴暖气费(略),我公司提供数据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聚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以上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财产范围是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配套设施、房屋现状室内装修,不包含动产,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税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 (略)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略);0994-(略)

(略) (略)

2025年1月6日




(略) (略) 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11时至2025年2月9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24)新01执582号, (略) (略) 西站6街42栋1单元4室房产;建筑面积:60.04平方米;总楼层地上5层,地下1层;标的位于第2层;两室一厅一卫户型,建成于1990年,产证号:乌房权证 (略) 字第(略)号、乌房权证 (略) 字第(略)号。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略).6元; 竞买保证金:(略)元

重要提示:

1、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产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该标的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及其滞纳金等明确或不明的隐形瑕疵,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据我公司查询,该房产欠缴物业费(略),欠缴暖气费(略),我公司提供数据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聚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以上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 (略) 确认),请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财产范围是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配套设施、房屋现状室内装修,不包含动产,也不包含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税费及其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到现场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 (略) 、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略)元以上)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略)

法院地址: (略) (略) 南一巷26号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聚 (略)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电话:(略);0994-(略)

(略) (略)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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