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第一桥128号温州饭店7号楼及柴桥巷13号服务业用房整体九年租赁权拍卖公告第二次
拍 卖 公 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对外披露,定于2025年1月8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略)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略)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 (略) 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下午5时止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3时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 (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略)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略)
(略) 业务举报:0577-(略)
(略) 纪检举报:0577-(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略)
(略)
温州联合 (略)
(略)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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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对外披露,定于2025年1月8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进行投标式拍卖,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略)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略)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 (略) 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及上述所需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若信息披露期满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下午5时止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3时
咨询、报名地点: (略) (略) (略) 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 (略)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略)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略)
(略) 业务举报:0577-(略)
(略) 纪检举报:0577-(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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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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