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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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

(略)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2025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2025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

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2025年,华夏银行拟发起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及银登中心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现需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就其中5类中介机构开展供应商征集。

其中,受托机构负责信托财产管理,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分配信托收益等。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负责提出业务整体方案,协助确定资产池,协调尽职调查,资产估值及现金流预测,设计产品,牵头撰写发行说明书等文件, (略) 演簿记和定价发行。评级机构负责提供发行和跟踪评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等出具专业意见,出具会计意见书、税务意见书和执行商定程序报告。评估机构负责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实际职责按照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要求确定。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受托机构(包件一)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2022-2024年,下同)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根据《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取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受托机构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受托机构单数不少于5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2.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包件二)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关于承销机构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具有合格 (略) 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主承销商单数不少于40单,其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单数不少于2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财务顾问单数不少于5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宏观 (略) 场情况。

3.评级机构(包件三)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具备全国 (略) 场评级资质,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评级机构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评级机构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包件四)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5.评估机构(包件5)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独立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

6.报名受托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5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担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受托机构的证明文件。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4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其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的20单)和5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承销债券的证明材料。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1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全国 (略) 场评级资质的证明材料。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1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报名评估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7.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专业服务团队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规模、人员资质级别、历史项目经验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8.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 (略) 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受托机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邮箱地址:*@*ttp://**。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 (略) 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联系方式:赵女士 010-#

周女士 010-#

邮箱地址:*@*ttp://**

征集期: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 (略) (http://**.cn)、 (略) (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略)

2025年1月7日

(略)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2025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2025年不良资产证券化及不良资产收益权

转让业务中介机构选聘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2025年,华夏银行拟发起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及银登中心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现需选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本次就其中5类中介机构开展供应商征集。

其中,受托机构负责信托财产管理,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财产和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分配信托收益等。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包括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负责提出业务整体方案,协助确定资产池,协调尽职调查,资产估值及现金流预测,设计产品,牵头撰写发行说明书等文件, (略) 演簿记和定价发行。评级机构负责提供发行和跟踪评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等出具专业意见,出具会计意见书、税务意见书和执行商定程序报告。评估机构负责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实际职责按照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要求确定。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受托机构(包件一)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2022-2024年,下同)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根据《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取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受托机构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受托机构单数不少于5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2.主承销商(财务顾问)(包件二)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关于承销机构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具有合格 (略) 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主承销商单数不少于40单,其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单数不少于2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财务顾问单数不少于5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熟悉国家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了解宏观 (略) 场情况。

3.评级机构(包件三)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具备全国 (略) 场评级资质,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评级机构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评级机构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包件四)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办事地点。

(2)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单数不少于10单;最近三年担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5.评估机构(包件5)

(1)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华夏银行要求。

(3)最近三年独立担任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资产评估机构单数不少于1单。

(4)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团队成员中至少2人具有三年以上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需求和意见。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推荐(自荐)供应商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声明书(详见附件2),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

6.报名受托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5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担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受托机构的证明文件。报名主承销商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4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其中担任牵头主承销商的20单)和5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承销债券的证明材料。报名评级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1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具备全国 (略) 场评级资质的证明材料。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0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和1单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合同证明页;报名评估机构的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4年参与的1单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合同证明页,同时需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7.供应商需提供配备专业服务团队的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队规模、人员资质级别、历史项目经验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转为PDF格式文件。

8.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提交材料要求

供应商报名需完成以下步骤: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 (略) 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http://**。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递交材料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受托机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邮箱地址:*@*ttp://**。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 (略) 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联系方式:赵女士 010-#

周女士 010-#

邮箱地址:*@*ttp://**

征集期: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

五、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征集公告在华 (略) (http://**.cn)、 (略) (http://**)、()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略)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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