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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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5-CP/04-0014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5-01-07
截止日期
2025-01-20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CP/04-0014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略) : (略) / (略) / 回龙观街道 / 回龙观村
标的-1
名称: (略) (略) 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 单位:
型号: \ 数量: 1
拟出让用途: 通信基站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10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5-01-07
截止日期( (略) ): 2025-01-20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租金不低于*元/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通信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2、分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地块现状:城镇建设用地; 3、四至:东至: (略) ;西至:英才幼儿园;南至:二 (略) ;北至: (略) ; 4、意向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5、目前场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租赁起始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6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 (略) 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及临时使用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
项目编码
2025-CP/04-0014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2025-01-07
截止日期
2025-01-20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CP/04-0014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略) : (略) / (略) / 回龙观街道 / 回龙观村
标的-1
名称: (略) (略) 回龙观街道二拨子村北英才幼儿园墙外东北角0.01亩基站使用空间 单位:
型号: \ 数量: 1
拟出让用途: 通信基站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 10年
出让方式描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 (略) ): 2025-01-07
截止日期( (略) ): 2025-01-20 挂牌总金额(元): *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租金不低于*元/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租赁用途:通信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2、分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地块现状:城镇建设用地; 3、四至:东至: (略) ;西至:英才幼儿园;南至:二 (略) ;北至: (略) ; 4、意向受让方需向出让方出具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3)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5、目前场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租赁起始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6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 (略) 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及临时使用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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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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