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4强清7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粮油食品厂接管告知书
2024粤0114强清7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粮油食品厂接管告知书
接管告知书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略)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2024)粤0114清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略)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以下简称“炭步粮油”)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2024)粤0114强清7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为梁承雍。
清算组成立以后,清算组要履行接管炭步粮油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为了做好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工作,请炭步粮油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与清算组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禁止未经清 (略) 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炭步粮油的行为,并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办理接管手续。《接管文件清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法律规定,你方有义务配合清算工作,向清算组提供相关企业证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如你方不履行法定义务, (略) 有权追究你方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你方的原因导致炭步粮油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有关权利人将有权起诉请求你方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
2025年1月7日
附件:1、法律依据
2、接管材料清单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承雍,电话:(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62号颐德中心21楼,邮政编码:(略)。
附件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 (略) 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 (略) 可以对直接责任人 (略) 以罚款。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 (略) 可以对直接责任人 (略) 以罚款。
2、《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法释〔2020〕18号)
第十八条 (略) 的股东、 (略) 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 (略) 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略) 的股东、 (略) 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略)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 (略) 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3、《 (略) 印发《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发〔2009〕52号)
十九、关于强制清算程序中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准用
39. 鉴于公司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在具体程序操作上的相似性,就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以及本会议纪要未予涉及的情形, (略) 的有关人员未依法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资料,清算组 (略) 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清算中公司拒 (略) 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清算中公司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股东未缴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略) 财产等,可参照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略) 理。
附件2:
接管文件清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依 (略) (略) (略) 的指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为顺利完成清算工作,以下是清算工作所需要接管、审阅、了解的初步材料清单。请收到本材料清单后,按照清单列表向本清算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的以下文件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包括出资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
2 | 公司组织架构图(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控股、参股、联营),请标明控股、参股关系及持股份额) |
3 | 公司证照(包括批准设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各类资质证书) |
4 |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
5 | 公司账簿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
6 |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图(包括董事会及成员、监事会及成员、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 |
7 | 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信息 |
8 | 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
9 | 公司财产清单及财产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房产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
10 | 公司银行账户及相关授权密码 |
11 | 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清单 |
12 | 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证明材料 |
13 | 公司税务(包括缴税凭证、税务机关催缴税款的文书等) |
14 | 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 |
15 | 公司社保管理系统授权密码 |
16 | 人事档案(公司员工名册及相关劳动合同) |
17 | 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 |
18 | 公司所有文书(包括合同及其他往来传真、对账单、月结单等清单) |
19 | 公司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
20 | 其他炭步粮油的材料 |
接管告知书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略)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2024)粤0114清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略) (略)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以下简称“炭步粮油”)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2024)粤0114强清7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广东胜伦律师事务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为梁承雍。
清算组成立以后,清算组要履行接管炭步粮油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为了做好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工作,请炭步粮油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与清算组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禁止未经清 (略) 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损害炭步粮油的行为,并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办理接管手续。《接管文件清单》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法律规定,你方有义务配合清算工作,向清算组提供相关企业证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如你方不履行法定义务, (略) 有权追究你方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你方的原因导致炭步粮油无法清算或造成损失,有关权利人将有权起诉请求你方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
2025年1月7日
附件:1、法律依据
2、接管材料清单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承雍,电话:(略),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62号颐德中心21楼,邮政编码:(略)。
附件1: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 (略) 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 (略) 可以对直接责任人 (略) 以罚款。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 (略) 可以对直接责任人 (略) 以罚款。
2、《 (略) 关于适用《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法释〔2020〕18号)
第十八条 (略) 的股东、 (略) 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 (略) 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略) 的股东、 (略) 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 (略)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 (略) 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 (略) 应依法予以支持。
3、《 (略) 印发《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发〔2009〕52号)
十九、关于强制清算程序中对破产清算程序的准用
39. 鉴于公司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在具体程序操作上的相似性,就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以及本会议纪要未予涉及的情形, (略) 的有关人员未依法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资料,清算组 (略) 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清算中公司拒 (略) 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清算中公司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股东未缴足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略) 财产等,可参照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 (略) 理。
附件2:
接管文件清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依 (略) (略) (略) 的指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清算组。为顺利完成清算工作,以下是清算工作所需要接管、审阅、了解的初步材料清单。请收到本材料清单后,按照清单列表向本清算 (略) (略) 炭步粮油食品厂的以下文件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包括出资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
2 | 公司组织架构图(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下属企业(包括控股、参股、联营),请标明控股、参股关系及持股份额) |
3 | 公司证照(包括批准设立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各类资质证书) |
4 |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海关报关章、各分支机构章、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
5 | 公司账簿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等账簿及全部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 |
6 |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图(包括董事会及成员、监事会及成员、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 |
7 | 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信息 |
8 | 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文件 |
9 | 公司财产清单及财产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合同、房产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等) |
10 | 公司银行账户及相关授权密码 |
11 | 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清单 |
12 | 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证明材料 |
13 | 公司税务(包括缴税凭证、税务机关催缴税款的文书等) |
14 | 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 |
15 | 公司社保管理系统授权密码 |
16 | 人事档案(公司员工名册及相关劳动合同) |
17 | 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活动 |
18 | 公司所有文书(包括合同及其他往来传真、对账单、月结单等清单) |
19 | 公司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卷宗材料 |
20 | 其他炭步粮油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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