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陕07破20号证照、印章未能接管作废的声明
城固县 (略)
证照、印章未能接管作废的声明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陕07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城固县 (略) (下称“天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决定书, (略) 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城固县 (略) 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案号(2024)陕07破20号。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管理人至 (略) 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证照、财务账目、经营管理资料、公章及其他印章。
据此管理人依法声明:天源公司证照、印章自2024年11月18日起作废。作废之日起至声明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追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声明 (略) 证照、印章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城固县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1月8日
城固县 (略)
证照、印章未能接管作废的声明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8日作出(2024)陕07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城固县 (略) (下称“天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作出决定书, (略) 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城固县 (略) 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案号(2024)陕07破20号。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管理人至 (略) 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证照、财务账目、经营管理资料、公章及其他印章。
据此管理人依法声明:天源公司证照、印章自2024年11月18日起作废。作废之日起至声明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追认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声明 (略) 证照、印章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城固县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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