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重整投资权益第五次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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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重整投资权益第五次拍卖公告

(略) 万 (略) 重整案

竞买公告

(略) 万 (略)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将于2025年1月22日10时至2025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起拍价

(略) 万 (略) (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U)重整投资权益。

本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 (略) 重整投资权益,以其名义持有本竞买公告第七条第(一)款对应的资产。

起拍价(人民币,下同)145,#,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

(一)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廖姝婷律师、郭敏律师,联系电话:0757-#、#、#。

(二)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月20日下午3时(需提前一天发送短信至#进行预约登记)。

(三)集中看样地点: (略) 东凤 (略) 68号世宝广场(地图搜索“世宝广场”)。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五、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万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及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成交价尾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万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注明“拍卖尾款”。

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 (略) 财产。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的差价损失、 (略) 债务。若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差价损失的,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六、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到 (略) 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由买受人实际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管理人仅移交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不负责清点。

万隆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七、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权利

1.买 (略) 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资产)为:

(1)万隆公司名下位于 (略) 东凤 (略) 68号世宝广场项目2099套房产(住宅10套,商铺1728套,公寓361套,建筑面积合计#㎡)以及负一层、负二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共1616个车位(建筑面积合计#㎡),该部分房产总建筑面积#㎡(含项目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即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

特别提醒注意:1.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建筑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2.地下室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3.相关房产权属争议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万隆公司名下4辆汽车及电子设备;

(3)应收36户房产购买人账款;

(4)29笔其他应收账款。

2.买 (略) 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限制(不包含的资产)为: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未列明的财产。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将由管理人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其他应收债权及《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未列明的财产由管理 (略) 置或追回后再分配给全体债权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执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2022年8月29日, (略) (略) (略) 《重整计划》。

2025年1月6日,万隆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对买受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略)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买受人参与竞拍,视 (略)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的规定。

2.完成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之日起一年内,需促成世宝广场项目(包括一、二期)续建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未达到上述条件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自行核实前期施工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项目已停工多年,且万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全部工程相关材料。因此,买受人需自行核实项目取得土地、立项、规划、设计、报建、预售等过程的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1)自行核实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施工报建等材料的具体情况,并承担材料不齐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应风险;

(2)自行核实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等具体情况,并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因政策原因存在变更、遗漏导致工程需要重新立项、更改设计、重新领取规划许可证等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验收甚至强制拆除、无偿收回土地的风险;

(3)自行核实项目报建等阶段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自行核实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自行核实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通过相关单位验收、施工过程资料、质量检验材料是否完整,自行核实是否需要整改、修复甚至拆除重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 (略) 理复工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4日停工。管理人于2021年7月30日对项目一期部分专项工程先行复工。对于项目整体复工所需材料、流程、费用等,买受人需自行核实、沟通,并承担无法复工等风险:

(1)自行与规划、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沟通,确定复工手续以及流程,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的风险;

(2) (略) 此前聘任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复工所需材料、手续,并承担资料不齐全、参建单位不配合盖章等一切风险;

(3)自行决定是否沿用此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如决定改用其他参建单位,需自行与原参建单位协商解约,办理变更参建单位、交接资料等手续,并承担原参建单位不配合而导致前后工程无法衔接、无法取得符合复工相关文件的风险。

5.自行办理预(销)售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于2016年9月8日取得8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9月14日取得5、6、7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11月29日取得1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12月7日取得商业塔楼(9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7年6月29日取得2、3、4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有效期均为三年。

目前,上述预售许可证均已失效。买受人需自行核实能否重新办理相关预(销)售许可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6. (略) 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1)关于逾期竣工可能承担的责任

目前,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可能需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的违约责任。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其他风险

, (略) ,中山

(略) 万 (略) 重整案

竞买公告

(略) 万 (略) 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将于2025年1月22日10时至2025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起拍价

(略) 万 (略) (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6U)重整投资权益。

本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 (略) 重整投资权益,以其名义持有本竞买公告第七条第(一)款对应的资产。

起拍价(人民币,下同)145,#,保证金:2,#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

(一)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廖姝婷律师、郭敏律师,联系电话:0757-#、#、#。

(二)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月20日下午3时(需提前一天发送短信至#进行预约登记)。

(三)集中看样地点: (略) 东凤 (略) 68号世宝广场(地图搜索“世宝广场”)。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五、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万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及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成交价尾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万 (略) 管理人;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略) 分行】,注明“拍卖尾款”。

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 (略) 财产。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的差价损失、 (略) 债务。若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差价损失的,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六、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到 (略) 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由买受人实际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管理人仅移交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不负责清点。

万隆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七、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权利

1.买 (略) 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资产)为:

(1)万隆公司名下位于 (略) 东凤 (略) 68号世宝广场项目2099套房产(住宅10套,商铺1728套,公寓361套,建筑面积合计#㎡)以及负一层、负二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共1616个车位(建筑面积合计#㎡),该部分房产总建筑面积#㎡(含项目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即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

特别提醒注意:1.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建筑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2.地下室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3.相关房产权属争议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万隆公司名下4辆汽车及电子设备;

(3)应收36户房产购买人账款;

(4)29笔其他应收账款。

2.买 (略) 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限制(不包含的资产)为: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未列明的财产。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将由管理人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其他应收债权及《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未列明的财产由管理 (略) 置或追回后再分配给全体债权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执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2022年8月29日, (略) (略) (略) 《重整计划》。

2025年1月6日,万隆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对买受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略)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买受人参与竞拍,视 (略)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的规定。

2.完成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之日起一年内,需促成世宝广场项目(包括一、二期)续建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未达到上述条件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自行核实前期施工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项目已停工多年,且万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全部工程相关材料。因此,买受人需自行核实项目取得土地、立项、规划、设计、报建、预售等过程的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1)自行核实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施工报建等材料的具体情况,并承担材料不齐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应风险;

(2)自行核实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等具体情况,并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因政策原因存在变更、遗漏导致工程需要重新立项、更改设计、重新领取规划许可证等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验收甚至强制拆除、无偿收回土地的风险;

(3)自行核实项目报建等阶段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自行核实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自行核实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通过相关单位验收、施工过程资料、质量检验材料是否完整,自行核实是否需要整改、修复甚至拆除重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 (略) 理复工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4日停工。管理人于2021年7月30日对项目一期部分专项工程先行复工。对于项目整体复工所需材料、流程、费用等,买受人需自行核实、沟通,并承担无法复工等风险:

(1)自行与规划、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沟通,确定复工手续以及流程,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的风险;

(2) (略) 此前聘任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复工所需材料、手续,并承担资料不齐全、参建单位不配合盖章等一切风险;

(3)自行决定是否沿用此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如决定改用其他参建单位,需自行与原参建单位协商解约,办理变更参建单位、交接资料等手续,并承担原参建单位不配合而导致前后工程无法衔接、无法取得符合复工相关文件的风险。

5.自行办理预(销)售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于2016年9月8日取得8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9月14日取得5、6、7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11月29日取得1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6年12月7日取得商业塔楼(9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2017年6月29日取得2、3、4幢《 (略)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号】,有效期均为三年。

目前,上述预售许可证均已失效。买受人需自行核实能否重新办理相关预(销)售许可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6. (略) 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1)关于逾期竣工可能承担的责任

目前,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可能需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的违约责任。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其他风险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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