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迎宾路181号佳伦酒店大厦地下2层、地上16-18及24层房地产
秦皇岛迎宾路181号佳伦酒店大厦地下2层、地上16-18及24层房地产
项目名称: | 秦皇岛迎宾路181号佳伦酒店大厦地下2层、地上16-18及24层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S(略)D(略)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1608.05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 (略) :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 (略) 置,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对方及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7、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0.5%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迎宾路181号佳伦酒店大厦地下2层、地上16-18及24层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S(略)D(略)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1608.05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1-8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 (略) : | (略)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如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资产所在地关于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4、本次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 (略) 置,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对方及其他方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7、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0.5%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