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4强清10号衡阳三元生物保健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衡阳 (略)
强制清算公告
(略) (略) 于2025年1月6日作出(2025)湘04清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市场 (略) 对被申请人衡阳 (略) (以下简称“三元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8日作出(2025)湘04强清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兴源会计 (略) 为三元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一、三元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22日前,向清算组<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8号美达新天地701室 ;联系人:王琲琲(*)>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程序行使权利。
二、三元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内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三、三元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理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送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2、 (略) 、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 (略) 、清算组和债权人询问;
3、 (略) 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清算案定于2025年3月3日11:0 (略) (略) 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要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衡阳 (略) 清算组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
衡阳 (略)
强制清算公告
(略) (略) 于2025年1月6日作出(2025)湘04清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市场 (略) 对被申请人衡阳 (略) (以下简称“三元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8日作出(2025)湘04强清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兴源会计 (略) 为三元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一、三元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22日前,向清算组<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8号美达新天地701室 ;联系人:王琲琲(*)>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程序行使权利。
二、三元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5内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三、三元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理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送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重要文件等资料,并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2、 (略) 、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 (略) 、清算组和债权人询问;
3、 (略) 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清算案定于2025年3月3日11:0 (略) (略) 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要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衡阳 (略) 清算组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