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1破31号贵州叶之秋茶叶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黔01破31号贵州叶之秋茶叶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贵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贵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略) 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黔01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黔01破3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 (略) 、 (略) 炜衡(贵阳)律师事务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叶之秋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 (略) (略) 依法召集,在法定期限内召开,会议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 (略) (略) 小法庭(一)。会前,破产管理人通过现场以及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1户,债权总额为*,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0元;实际到会债权人为1户,代表的债权总额*。

为尽最大可能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制作了《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关于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议案等财产资料》由债权人进行审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叶之秋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同意的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三、表决未通过《关于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不同意垫付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不同意垫付的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监票人: 陈旭琳

统票人: 贾靖宇

贵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
2.叶之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pdf 下载
,贵州

贵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贵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略) 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黔01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黔01破3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普诚舜天会计 (略) 、 (略) 炜衡(贵阳)律师事务 (略) 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叶之秋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 (略) (略) 依法召集,在法定期限内召开,会议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 (略) (略) 小法庭(一)。会前,破产管理人通过现场以及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债权人1户,债权总额为*,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为0元;实际到会债权人为1户,代表的债权总额*。

为尽最大可能维护债权人利益,管理人制作了《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关于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议案等财产资料》由债权人进行审议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叶之秋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管理人执行职务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同意的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三、表决未通过《关于债权人垫付破产费用追缴股东出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不同意垫付的债权人共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100%;不同意垫付的1户债权人确定的有表决权的债权额共计*,占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监票人: 陈旭琳

统票人: 贾靖宇

贵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九日


附件
2.叶之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pdf 下载
,贵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