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沈阳市浑南区临波路15号伊丽雅特湾二期小区地下停车位A10区047车位转让-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5LN(略) |
---|---|
项目名称 | (2025)1009- (略) (略) (略) 15号伊丽雅特湾 (略) 地下停车位 (略) 047车位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国 (略)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7.(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1-0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坐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 (略) 关于房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本次拟转让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略) 购置的,无产权证,只有使用协议,如成交,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变更的相关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之后由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发票。 |
项目编号 | GR2025LN(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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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1009- (略) (略) (略) 15号伊丽雅特湾 (略) 地下停车位 (略) 047车位转让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国 (略)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7.(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1-0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坐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 (略) 关于房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5、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6、本次拟转让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 (略) 购置的,无产权证,只有使用协议,如成交,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变更的相关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7、成交之后由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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