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强清51号武汉金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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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鄂01强清51号武汉金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公 告

(略) (略) 依据武汉中原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3日依法裁定受理武汉金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6日指定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武汉金 (略) 进行清算。现将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武汉金 (略) 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武汉金 (略) 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3、武汉金 (略) 清算义务人及有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 (略) 财产、账册、营业执照、印章等。

清算组联系人:黄吉生,联系电话:(略)。

清算组联系地址: (略) (略) 解放大道1045号宝丰时代大厦2602室。

特此公告。

武汉金 (略) 清算组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武汉

公 告

(略) (略) 依据武汉中原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3日依法裁定受理武汉金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6日指定湖北扶轮律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对武汉金 (略) 进行清算。现将强制清算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武汉金 (略) 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武汉金 (略) 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3、武汉金 (略) 清算义务人及有关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 (略) 财产、账册、营业执照、印章等。

清算组联系人:黄吉生,联系电话:(略)。

清算组联系地址: (略) (略) 解放大道1045号宝丰时代大厦2602室。

特此公告。

武汉金 (略) 清算组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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