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河滨东路14-16号等5处房产租赁权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4日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月26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坐落地址 | 出租 面积 (㎡) | 租期(年) | 用途 | 目前 状态 | 权证信息 | 首年出租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金递增 情况 |
1 | 苍南县灵溪 (略) 14-16号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4-16号 | 65.28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苍国用(2014)第01-0003号、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10.5 | 2.1 | 租金从第4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2 | 苍南县灵溪 (略) 10-12号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0-12号 | 65.28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苍国用(2014)第01-0003号、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10 | 2 | 租金从第4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3 | 苍南县灵溪 (略) 162-164号房产一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62-164号 | 53.58 | 1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苍国用 (2013)第 001-6092号 | 5.5 | 1.1 | 租金无递增 |
4 | 苍南县灵溪镇双台街4号2-5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镇双台街4号2-5 | 149.6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3月31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8 | 1.6 | 租金从第2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5 | 苍南县灵溪 (略) 64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64号 | 1886.69 | 3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2月7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34 | 6.8 | 租金无递增 |
注:以上标的均无免租期,均有优先权人。
二、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 (略)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655),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整数)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价保证金。
2.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3.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 (略) 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若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项目信息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披露,最多延长披露3个周期(30个工作日),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3日17时止,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5时止
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4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
看样及转让方咨询电话:*
温州联合 (略) (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http://**】
苍南县国有 (略)
温州联合 (略)
2025年1月9日
现委托温州联合 (略) ,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4日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月26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坐落地址 | 出租 面积 (㎡) | 租期(年) | 用途 | 目前 状态 | 权证信息 | 首年出租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金递增 情况 |
1 | 苍南县灵溪 (略) 14-16号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4-16号 | 65.28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苍国用(2014)第01-0003号、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10.5 | 2.1 | 租金从第4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2 | 苍南县灵溪 (略) 10-12号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0-12号 | 65.28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苍国用(2014)第01-0003号、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10 | 2 | 租金从第4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3 | 苍南县灵溪 (略) 162-164号房产一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162-164号 | 53.58 | 1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31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苍国用 (2013)第 001-6092号 | 5.5 | 1.1 | 租金无递增 |
4 | 苍南县灵溪镇双台街4号2-5房产五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镇双台街4号2-5 | 149.6 | 5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3月31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8 | 1.6 | 租金从第2年开始,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 |
5 | 苍南县灵溪 (略) 64号房产三年租赁权 | 苍南县灵溪 (略) 64号 | 1886.69 | 3 | 商业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2月7日截止) | 温房权证苍南县字第*号 | 34 | 6.8 | 租金无递增 |
注:以上标的均无免租期,均有优先权人。
二、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 (略)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账号:*655),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价方的“我的账户”中。)
2.履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 (略) 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 (略) ,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付清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取整数)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tp://**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价保证金。
2.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增加幅度: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3.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 (略) 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若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方,则项目信息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披露,最多延长披露3个周期(30个工作日),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17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3日17时止,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5.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5时止
看样时间:即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下午4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易机构咨询电话:*、0577-*
看样及转让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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