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904破53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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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0904破53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表

江苏晶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表
编制单位:江苏晶 (略) 管理人 编制日期:2025-1-9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申 报 人 名 称 申 报 债 权 数 额 申报的债权性质 管理人审查核定金额 管理人审查不予认定金额 备注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合计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合计
1 (略) * *   * 普通债权 * *   *    
合计 * *   *   * *   *    
注:债务人、债权人对该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管理人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回复之日起十 (略) 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或逾期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江苏
江苏晶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补充申报管理人确认的债权表
编制单位:江苏晶 (略) 管理人 编制日期:2025-1-9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申 报 人 名 称 申 报 债 权 数 额 申报的债权性质 管理人审查核定金额 管理人审查不予认定金额 备注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合计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合计
1 (略) * *   * 普通债权 * *   *    
合计 * *   *   * *   *    
注:债务人、债权人对该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管理人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异议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回复之日起十 (略) 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或逾期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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