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寮社区寮丰路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层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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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寮社区寮丰路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层招租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略) (略) 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层
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1、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号
2、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8号
3、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1510.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2223.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433.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11,806元/月(人民币41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略) 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3、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5、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租赁物业的不动产及基础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承租方在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经营期间,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环保许可等相关证件,办证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8、租赁期间,承租方及承租方所属人员应正常使用并维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房屋及设施设备不正常损坏。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物业仅可用作生鲜、水产批发、 (略) 场。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但装修前需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实施。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租用期间承租方应遵守的规则:
(1)承租方应作好安全、卫生、防火、预防犯罪、防水、秩序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2)在租用期间,承租方应具有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监控流程,能及时检查物业的安全隐患,如发现物业结构及设备有自然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整改。如因承租方使用过程中延误维修或使用不当或本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保证承租物业后相关的工作人员针对火灾、防盗、预防犯罪的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4)承租方应承担缴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经营费用,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管理费、治安费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承租方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1、投标及开标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略) ”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 (略) ”获取方式: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 (略) -用户操作手册( (略) 址:http://**)。
2、租赁物业概况
(1)位置: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楼物业;出租面积:5166平方米;租赁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的物业(平面图详见附件)。
(2)产权情况:租赁物 (略) (略) 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未设置抵押。
(4)物业现状:使用中(拟退租)。
(5)消防情况:一次消防。
(6)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物业管理费 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用资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新安街 (略) 40号
联系人 隋经理;龚经理 联系方式 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8、根据《 (略) (略) 集体 (略) 关于印发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 (略) 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9、交易保 (略) 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立即推送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付指令,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退付。
(2)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发起退付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 项目名称 (略) (略) 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层
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1、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号
2、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8号
3、房产建筑物: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1510.00平方米
2、房产建筑物:2223.00平方米
3、房产建筑物:1433.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以实际交付为准)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11,806元/月(人民币41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略) 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
3、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
5、合同期届满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租赁物业的不动产及基础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消防设施设备、固定建筑物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承租方在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经营期间,应依法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环保许可等相关证件,办证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需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8、租赁期间,承租方及承租方所属人员应正常使用并维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房屋及设施设备不正常损坏。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物业仅可用作生鲜、水产批发、 (略) 场。
10、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或法律责任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可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但装修前需将装修设计方案和图纸报出租方备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实施。装修时不得破坏租赁物业的主体结构和承重,并且符合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租用期间承租方应遵守的规则:
(1)承租方应作好安全、卫生、防火、预防犯罪、防水、秩序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租方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2)在租用期间,承租方应具有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管理、监控流程,能及时检查物业的安全隐患,如发现物业结构及设备有自然损坏现象,及时进行维修整改。如因承租方使用过程中延误维修或使用不当或本应有的安全防范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相关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应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保证承租物业后相关的工作人员针对火灾、防盗、预防犯罪的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
(4)承租方应承担缴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经营费用,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管理费、治安费及政府规定的各种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以上所述的费用,如因承租方迟交或未交而引起的损失赔偿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1、投标及开标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略) ”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 (略) ”获取方式: (略) -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 (略) -用户操作手册( (略) 址:http://**)。
2、租赁物业概况
(1)位置: (略) (略) 新桥街道 (略) (略) 104号所在楼栋A栋一、二楼物业;出租面积:5166平方米;租赁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的物业(平面图详见附件)。
(2)产权情况:租赁物 (略) (略) 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未设置抵押。
(4)物业现状:使用中(拟退租)。
(5)消防情况:一次消防。
(6)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物业管理费 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4日 00时00分00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用资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新安街 (略) 40号
联系人 隋经理;龚经理 联系方式 0755-*;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若政 (略) 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 (略) 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在确定承租方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
8、根据《 (略) (略) 集体 (略) 关于印发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 (略) 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 (略) ( (略) )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9、交易保 (略) 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结束后立即推送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付指令,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退付。
(2)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发起退付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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