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东站城市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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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东站城市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评估

关于选聘东站城市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公司 (略) 广场2号楼44项资产(出租资产5796.46平方米)、凤岭客运站1号楼(4-22层)已出租资产(略).52平方米、凤岭客运站部分已出租资产(略).06平方米,共计(略).04平方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法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略).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现须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公允价值委托评估中介机构对以上资产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取得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反映。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委托评估中介机构,项目基本情况: (略) 广场2号楼44项资产(出租资产5796.46平方米)、凤岭客运站1号楼(4-22层)已出租资产(略).52平方米、凤岭客运站部分已出租资产(略).06平方米,共计(略).04平方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法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略).00元。委托内容:公允价值评估。
2、委托预算约:17.(略)元。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30名;
2.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
3.应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公告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审核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审定;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5 日18:00前,报名地址;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1号南宁交投大厦8楼812室
南宁交通 (略)
2025年1 月10 日
(联系人:何工 0771-(略))
关于选聘东站城市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公司 (略) 广场2号楼44项资产(出租资产5796.46平方米)、凤岭客运站1号楼(4-22层)已出租资产(略).52平方米、凤岭客运站部分已出租资产(略).06平方米,共计(略).04平方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法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略).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现须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公允价值委托评估中介机构对以上资产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取得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反映。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广场2号楼及凤岭客运站1号楼已出租资产公允价值委托评估中介机构,项目基本情况: (略) 广场2号楼44项资产(出租资产5796.46平方米)、凤岭客运站1号楼(4-22层)已出租资产(略).52平方米、凤岭客运站部分已出租资产(略).06平方米,共计(略).04平方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采用公允价值法列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略).00元。委托内容:公允价值评估。
2、委托预算约:17.(略)元。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入选广西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度资产评估业务收入顺序名单前30名;
2.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
3.应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公告或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因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审核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审定;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15 日18:00前,报名地址;报名地址: (略) (略) (略) 1号南宁交投大厦8楼812室
南宁交通 (略)
2025年1 月10 日
(联系人:何工 077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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