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加鑫广场3号楼128.22㎡03号商铺资产出租
最新出价
起 拍 价:(略).84元/年
保 证 金:(略)元
流转面积/数量:128.22平方米
转出期限:3年
加价幅度:1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5-01-10 10:00:00至2025-01-20 10:00:00
竞价时间:2025-01-21 10:00:00至2025-01-21 16:00:00
竞价时间 | 2025年1月21日10:00-2025年1月21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10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0日10:00 | ||||||||||||
标的坐落 | 琼中县营根镇玉锦大道加鑫广场3号楼 | 挂牌底价 | (略).84元/年 | ||||||||||||
招租面积 | 128.22㎡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年;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 | ||||||||||||
租赁押金 | 半年租金为押金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
租赁用途 | 该房产拟出租用于经营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产及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 ||||||||||||||
评估价格 | (略).84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8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华智土 (略) | ||||||||||||||
重要事项说明 | 1、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清场工作。 2、承租方在租用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进行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擅自拆改租赁标的构造。 3.本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5.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标的及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 ||||||||||||||
招租方名称 | 海南加钗投资 (略)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产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程朝伦 (略) | ||||||||||||||
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海南加钗投资 (略) 党委会2024年第26次会议 海南加钗投资 (略) 董事会2024年第21次会议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正常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在租赁标的物经营或开展相关工作前应得到政府的相关许可后方能进行,不从事违法犯法的活动,遵纪守法。 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半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及另外支付当年应缴租金。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若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计算,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元/日的违约金。 5、租金含税。 6、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重要揭示 | 1、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如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拍,将视为同意“重要信息揭示”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 2、意向承租方如出现成功竞得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以及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等情形,承租方所 (略) 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扣除琼中农交中心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经纪会员的代理费用后,出租方有权向意向受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承租方承租的资产不得用于经营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危害社会和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项目。 4、承租方承租期间,承租标的物及其设施的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房产使用税、物业费、垃圾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海南相关标准执行。 5、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物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6、租赁期间,标的物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出租方将标的物交给承租方后,在不损坏出租方标的物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装修方案后,承租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及修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标的物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需向出租方申请,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均与出租方无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9、承租方需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承租方使用标的物或经承租方装修标的物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本资产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1、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农场公 (略) 改造或项目开发需要而终止承包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并在下达通知书后 30 日内无条件、无偿退出承租的标的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出租方主张权利,租金可按实际日期计算,多交的租金出租方应当退还给承租方。并且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3、 (略) 出具标的竞得书后,中标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竞得书,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中标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租赁合同及结清交易价款,视为中标方违约。 14、出租方及承租方应对提交材料得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报名流程 |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5年1月20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琼中 (略) 网站(http://**)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琼中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 ||||||||||||||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 (略) 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 (略) 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略) 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 (略) 开户行:海南农村 (略) 琼中支行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 (略) 发布的《琼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略) 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 (略) 开户行:海南农村 (略) 琼中支行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8623-0683 | ||||||||||||||
平台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玉锦大道加鑫广场3栋01号 |
最新出价
起 拍 价:(略).84元/年
保 证 金:(略)元
流转面积/数量:128.22平方米
转出期限:3年
加价幅度:1000元/年
延时周期:最后5分钟有人出价竞拍时间延长5分钟
报名时间:2025-01-10 10:00:00至2025-01-20 10:00:00
竞价时间:2025-01-21 10:00:00至2025-01-21 16:00:00
竞价时间 | 2025年1月21日10:00-2025年1月21日16:00 |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延长,持续征集承租方(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3个月) | ||||||||||||
报名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10日10: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0日10:00 | ||||||||||||
标的坐落 | 琼中县营根镇玉锦大道加鑫广场3号楼 | 挂牌底价 | (略).84元/年 | ||||||||||||
招租面积 | 128.22㎡ | 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 | 3年;租金按年支付,一年一付。 | ||||||||||||
租赁押金 | 半年租金为押金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交易保证金 | (略)元 | ||||||||||||||
租赁用途 | 该房产拟出租用于经营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产及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 ||||||||||||||
评估价格 | (略).84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8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华智土 (略) | ||||||||||||||
重要事项说明 | 1、如有新承租方,新承租方负责清场工作。 2、承租方在租用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进行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擅自拆改租赁标的构造。 3.本标的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4.本标的有关信息由出租方提供,琼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5.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标的及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 ||||||||||||||
招租方名称 | 海南加钗投资 (略)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产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产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程朝伦 (略) | ||||||||||||||
招租方决策文件/批准文件 | 海南加钗投资 (略) 党委会2024年第26次会议 海南加钗投资 (略) 董事会2024年第21次会议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正常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在租赁标的物经营或开展相关工作前应得到政府的相关许可后方能进行,不从事违法犯法的活动,遵纪守法。 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半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及另外支付当年应缴租金。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若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计算,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元/日的违约金。 5、租金含税。 6、意向承租方在竞买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承租方在竞得后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签约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平台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补偿划归出租方,出租方及其相关方保留继续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 ||||||||||||||
重要揭示 | 1、意向承租方在竞拍申请前, (略) 交易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交易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正确判断自己是否具有承租资格。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拍的,由竞拍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如意向承租方参与竞拍,将视为同意“重要信息揭示”的全部条款的有关约定。 2、意向承租方如出现成功竞得却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成功签约以及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等情形,承租方所 (略) 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在扣除琼中农交中心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经纪会员的代理费用后,出租方有权向意向受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3、承租方承租的资产不得用于经营产生严重噪音、污染环境卫生等危害社会和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项目。 4、承租方承租期间,承租标的物及其设施的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房产使用税、物业费、垃圾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海南相关标准执行。 5、租赁期间,使用该标的物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6、租赁期间,标的物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7、出租方将标的物交给承租方后,在不损坏出租方标的物的前提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装修方案后,承租方可对标的物进行装修及修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8、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标的物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需向出租方申请,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均与出租方无关,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需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9、承租方需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承租方使用标的物或经承租方装修标的物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本资产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11、租赁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农场公 (略) 改造或项目开发需要而终止承包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并在下达通知书后 30 日内无条件、无偿退出承租的标的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出租方主张权利,租金可按实际日期计算,多交的租金出租方应当退还给承租方。并且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13、 (略) 出具标的竞得书后,中标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竞得书,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应在合同签订的5个工作日内结清租金;若因中标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得书、租赁合同及结清交易价款,视为中标方违约。 14、出租方及承租方应对提交材料得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报名流程 |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5年1月20日10:00时之前自行登录琼中 (略) 网站(http://**)进行用户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报名材料》、填写后上传《报名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琼中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4、若存在委托代理的情况,需附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竞价规则 | 1、参与竞价的客户必须提前预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报价资格后才能进行报价,价格不低于公布的底价。
8、竞价结束时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由平台确定竞得方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 ||||||||||||||
交易保证金不退还规则 | 1、违反相关规则, (略) 场秩序的客户。 2、竞价成功后放弃付款的客户。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订单结算的客户。 4、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 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 (略) 损失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7、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 (略) 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 (略) 开户行:海南农村 (略) 琼中支行
交易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报名:公司公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个人名义报名:本人银行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 | ||||||||||||||
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 本次交易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收费基数按照总成交金额(总租期租金总额)确定:如仅有一人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缴纳;如有两人及以上报名,出价竞得的情况,100(含)万元以下部分按1.2%缴纳。( (略) 发布的《琼中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内容为准 (略) 银转账或线下银行转账 交易服务费账户 单位名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 (略) 开户行:海南农村 (略) 琼中支行
服务费缴纳注意事项: 公司名义中标:公司公户缴纳服务费 个人名义中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服务费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部 0898-8623-0683 | ||||||||||||||
平台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玉锦大道加鑫广场3栋01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