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12破6号贵阳群恒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分配公告
(略) 破产清算案
分配公告
2023年6月30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黔011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群恒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黔0112破6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9月19日, (略) 作出(2023)黔0112破6号民事裁定书,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附件1)。
现管理人根据《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对各债权人进行最后分配,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分配金额为(略).51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 (略) 破产清算案分配金额明细表》(附件2)。
按照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表中确定的联系人,管理人将同该联系人联系确定收款账户等详细信息,便于管理人向各位债权人支付对应的分配金额。无法联系、拒不提供银行账户或未按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应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管理人将提存该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金额,债权人自本次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 (略)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1:《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附件2:《 (略) 破产清算案分配金额明细表》
(略) 破产清算案
分配公告
2023年6月30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黔011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以下简称“群恒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黔0112破6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贵阳)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3年9月19日, (略) 作出(2023)黔0112破6号民事裁定书,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附件1)。
现管理人根据《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内容,对各债权人进行最后分配,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分配金额为(略).51元。具体分配情况详见《 (略) 破产清算案分配金额明细表》(附件2)。
按照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表中确定的联系人,管理人将同该联系人联系确定收款账户等详细信息,便于管理人向各位债权人支付对应的分配金额。无法联系、拒不提供银行账户或未按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应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管理人将提存该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金额,债权人自本次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 (略) 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件1:《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附件2:《 (略) 破产清算案分配金额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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