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8601破4号安徽博澳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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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8601破4号安徽博澳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安徽博澳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略) (略) ( (略) )于2019年8月12日作出(2019)皖86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安徽博澳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皖8601破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 (略) 担任安徽博澳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1年4月13日, (略) 作出(2020)皖8601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于2019年12月27日、2021年5月26 (略) 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核查通过了债权人资格、债权性质及数额;决议通过了财产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后根据管理人的申请, (略) 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19)皖8601破4号之七民事裁定书,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安徽博澳 (略)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按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已公告。

(略) 已进行多次分配,现拟再次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情况

(略) (略) 无异议债权人共209户,债权总金额(略).20元,分别为:有财产担保债权7户,债权额(略).24元,税务债权1户,债权额(略).18元,普通债权201户,债权额(略).78元。

2023年11月27日,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博澳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后根据职工异议材料、债权人委员会会议核查结果、民事判决书等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职工债权金额为(略).13元。

二、参与本次破产财产分配债权的情况

参与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有第二次分配后调整新增的职工债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和国 (略) (略) (略) (略) 的税务债权,其中调整后新增的职工债权金额(略).37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略).00元;国 (略) (略) (略) (略) 税务债权金额(略).18元。

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不参与本次分配。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一)继上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的财产金额

继上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24元,因据实结算破产费用时节约破产费用(略).20元,也将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故剩余可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44元。

(二)博澳公司本部银行存款及利息

继上次分配后,博澳公司新增银行账户销户收入(略).13元、银行账户利息收入(略).78元,合计金额(略).91元。

(三)商业房产租金收入

继上次分配后,欣塘家园3栋商办楼和其他商业房产租金收入为 (略).43元。

(四)对外追回的应收款债权

管理人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追回的应收款供债权人分配,具体如下:

1、通过诉讼收回的 (略) 债权分配款(略).34元;

2、 (略) 账载中应收职工欠款(略).68元;

3、追回职工执行款(略).00元。

对外追回的应收款债权金额合计为(略).02元。

(五)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 (略) 置价款

博澳公司名 (略) (略) (略) 598号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层至32层(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房地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略)号)抵押权人为北京华富 (略) ,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已裁定将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以第三次拍卖流拍价格(略).00元抵偿其相应优先债权。

以上可供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略).80元。

另外,博澳公司名下合肥皇冠假日酒店(-2-26层)和合肥韦斯特酒店作为整体经营性资产,于2023年9 (略) 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买受人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接管了两家酒店资产和经营(此后两家酒店盈亏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2023年10月1日-2024年2月29日期间,为配合买受人经营期间的延续性、稳定性,管理人同意买 (略) 合肥皇 (略) 合肥韦斯特酒店名义对外经营,直至2024年3月1日买受人满足对外经营条件后开始独立对外经营。对于酒店在此期间(2023年10月1日-2024年2月29日)的经营利润及其他事项,管理人根据酒店拍卖公告、酒店经营期间的审计报告,在报债权人委员会后,与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签订了《 (略) 名下两家酒店的结算协议书》,根据结算协议书管理人需向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支付结算款项金额为(略).99元,目前两家酒店银行账户资金金额为(略).90元,此外酒店还有部分应付供应商的共益债未支付完毕。

博澳公司名下欣塘家园项目剩余房产、博澳丽苑部分住宅、博澳 (略) 地下车位等资 (略) 置过程中,待处置完毕后再另行分配。

管理 (略) 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决议,如在后续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在追收后将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四、债权清偿顺序、比例和数额

(一)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北京华富 (略) 对博澳公司享有担保债权金额(略).00元,对博澳公司名下的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以物抵债价格(略).00元,扣除以物抵债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略).87元,

北京华富 (略) 实际可优先受偿金额为(略).13元,不足清偿部分(略).87元转入普通债权清偿。

(二)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继上次分配执行完毕后新增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共发生(略).11元,具体明细如下:

1、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略).91元(包括公告邮寄费、日常办公费用等);

2、税费(略).28元(其中由抵押权人承担的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过户税费(略).87元,其他税费(略).41);

3、工资及社保(略).92元(留守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

4、评估费(略).00元(其中欣塘家园土地出让金评估费(略).00元,由抵押权人承担的酒店重置成本评估费(略).00元,其他评估费(略).00元);

5、审计费(略).00元(关联公司专项审计费用(略).00元,酒店经营审计费用(略).00元);

6、案件代理费、诉讼费(略).00元(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相关案件代理费、诉讼费,其中重庆帝烨等项目律师费(略).00元,山月云海项目诉讼费(略).00元、律师费(略).00元,其他诉讼费50元);

7、消防维修改造费(略).00元(欣塘家园剩余房产消防维修改造费用);

另,上述费用不包括已发生尚未结算及后期新发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三)剩余可供清偿的财产

本 (略) 财产总额(略).80元,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略).11元;优先清偿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略).13元;除此外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56元。

(四)清偿顺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1、清偿第一顺序

清偿所欠职工债权(略).37元。

第一顺序的分配率为100%。

2、清偿第二顺序

税务债权共(略).18元,本次清偿所欠税务债权(略).00元,剩余税务债权(略).18元下次继续参与分配。

本次 (略) 职工债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税务债权参与分配外,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未参与分配。

清偿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19元,将转入下期进行分配。


安徽博澳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10日


附件
博澳公司破产财产分配表.xlsx 下载
,安徽

安徽博澳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略) (略) ( (略) )于2019年8月12日作出(2019)皖86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安徽博澳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皖8601破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 (略) 担任安徽博澳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2021年4月13日, (略) 作出(2020)皖8601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于2019年12月27日、2021年5月26 (略) 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核查通过了债权人资格、债权性质及数额;决议通过了财产管理、变价和分配方案。后根据管理人的申请, (略) 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19)皖8601破4号之七民事裁定书,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安徽博澳 (略) 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并按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已公告。

(略) 已进行多次分配,现拟再次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一、法院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情况

(略) (略) 无异议债权人共209户,债权总金额(略).20元,分别为:有财产担保债权7户,债权额(略).24元,税务债权1户,债权额(略).18元,普通债权201户,债权额(略).78元。

2023年11月27日,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博澳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后根据职工异议材料、债权人委员会会议核查结果、民事判决书等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职工债权金额为(略).13元。

二、参与本次破产财产分配债权的情况

参与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有第二次分配后调整新增的职工债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和国 (略) (略) (略) (略) 的税务债权,其中调整后新增的职工债权金额(略).37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略).00元;国 (略) (略) (略) (略) 税务债权金额(略).18元。

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不参与本次分配。

三、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一)继上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的财产金额

继上次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24元,因据实结算破产费用时节约破产费用(略).20元,也将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故剩余可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44元。

(二)博澳公司本部银行存款及利息

继上次分配后,博澳公司新增银行账户销户收入(略).13元、银行账户利息收入(略).78元,合计金额(略).91元。

(三)商业房产租金收入

继上次分配后,欣塘家园3栋商办楼和其他商业房产租金收入为 (略).43元。

(四)对外追回的应收款债权

管理人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追回的应收款供债权人分配,具体如下:

1、通过诉讼收回的 (略) 债权分配款(略).34元;

2、 (略) 账载中应收职工欠款(略).68元;

3、追回职工执行款(略).00元。

对外追回的应收款债权金额合计为(略).02元。

(五)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 (略) 置价款

博澳公司名 (略) (略) (略) 598号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层至32层(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房地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略)号)抵押权人为北京华富 (略) ,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已裁定将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以第三次拍卖流拍价格(略).00元抵偿其相应优先债权。

以上可供本次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略).80元。

另外,博澳公司名下合肥皇冠假日酒店(-2-26层)和合肥韦斯特酒店作为整体经营性资产,于2023年9 (略) 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买受人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接管了两家酒店资产和经营(此后两家酒店盈亏由买受人享有和承担)。2023年10月1日-2024年2月29日期间,为配合买受人经营期间的延续性、稳定性,管理人同意买 (略) 合肥皇 (略) 合肥韦斯特酒店名义对外经营,直至2024年3月1日买受人满足对外经营条件后开始独立对外经营。对于酒店在此期间(2023年10月1日-2024年2月29日)的经营利润及其他事项,管理人根据酒店拍卖公告、酒店经营期间的审计报告,在报债权人委员会后,与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签订了《 (略) 名下两家酒店的结算协议书》,根据结算协议书管理人需向创远酒店管理(安徽)有限公司支付结算款项金额为(略).99元,目前两家酒店银行账户资金金额为(略).90元,此外酒店还有部分应付供应商的共益债未支付完毕。

博澳公司名下欣塘家园项目剩余房产、博澳丽苑部分住宅、博澳 (略) 地下车位等资 (略) 置过程中,待处置完毕后再另行分配。

管理 (略) 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决议,如在后续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依法应当追回的财产,在追收后将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四、债权清偿顺序、比例和数额

(一)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北京华富 (略) 对博澳公司享有担保债权金额(略).00元,对博澳公司名下的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以物抵债价格(略).00元,扣除以物抵债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略).87元,

北京华富 (略) 实际可优先受偿金额为(略).13元,不足清偿部分(略).87元转入普通债权清偿。

(二)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继上次分配执行完毕后新增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共发生(略).11元,具体明细如下:

1、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略).91元(包括公告邮寄费、日常办公费用等);

2、税费(略).28元(其中由抵押权人承担的合肥皇冠假日酒店3101,3201过户税费(略).87元,其他税费(略).41);

3、工资及社保(略).92元(留守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

4、评估费(略).00元(其中欣塘家园土地出让金评估费(略).00元,由抵押权人承担的酒店重置成本评估费(略).00元,其他评估费(略).00元);

5、审计费(略).00元(关联公司专项审计费用(略).00元,酒店经营审计费用(略).00元);

6、案件代理费、诉讼费(略).00元(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的相关案件代理费、诉讼费,其中重庆帝烨等项目律师费(略).00元,山月云海项目诉讼费(略).00元、律师费(略).00元,其他诉讼费50元);

7、消防维修改造费(略).00元(欣塘家园剩余房产消防维修改造费用);

另,上述费用不包括已发生尚未结算及后期新发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三)剩余可供清偿的财产

本 (略) 财产总额(略).80元,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略).11元;优先清偿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略).13元;除此外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56元。

(四)清偿顺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1、清偿第一顺序

清偿所欠职工债权(略).37元。

第一顺序的分配率为100%。

2、清偿第二顺序

税务债权共(略).18元,本次清偿所欠税务债权(略).00元,剩余税务债权(略).18元下次继续参与分配。

本次 (略) 职工债权、北京华富 (略) 有财产担保债权、税务债权参与分配外,其他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未参与分配。

清偿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后,剩余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略).19元,将转入下期进行分配。


安徽博澳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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