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闽02破44号厦门市迪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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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闽02破44号厦门市迪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本院根据庞钊然的申请, 于2024年11 月 14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5 年 1 月 10 日指定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因本案符合《 (略) (略) 关于依法快速审理简易破产案件的实施意见 (试行) 》 中关于适用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条件, 故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 年2 月20 日前向管理人 (通讯地址: (略) (略) 观音山商务 (略) 11 号鸿 (略) 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林建炜、 洪晶晶, 联系方式: *、 *) 申报债权,债权人也 (略) (略) 破产案件辅助系统 (网址: xm courtpcw.cam) 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法政阳光线上会议” 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 年2 月 27 日 9 时45 (略) (略) 破产案件辅助系统 (电 (略) 址: xm courtpcw.ca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法政阳光线上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管理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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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庞钊然的申请, 于2024年11 月 14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2025 年 1 月 10 日指定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 因本案符合《 (略) (略) 关于依法快速审理简易破产案件的实施意见 (试行) 》 中关于适用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条件, 故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 年2 月20 日前向管理人 (通讯地址: (略) (略) 观音山商务 (略) 11 号鸿 (略) 大厦 13 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林建炜、 洪晶晶, 联系方式: *、 *) 申报债权,债权人也 (略) (略) 破产案件辅助系统 (网址: xm courtpcw.cam) 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法政阳光线上会议” 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 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 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 年2 月 27 日 9 时45 (略) (略) 破产案件辅助系统 (电 (略) 址: xm courtpcw.ca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法政阳光线上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管理人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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