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山中路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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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山中路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

项目编号: JX2025ZL(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
标的名称: (略) (略) 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出租底价:7.(略)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16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期2年,租期内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开元房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赣开元【2024】[昌]房字第(略)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当即终止合同,房屋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不得经营卡拉OK、鞭炮、液化气、酒精、油漆及影响周围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行业。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 5.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经营项目须与出租方沟通,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踏勘联系方式:汪女士(略) 。 6.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7.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8.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必须由出租方审定后再申报动工。 9.如房屋为原租赁户承租,租期从2025年1月1日起算,如为新的租户承租,租期则从交付之日起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存在事实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略),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由承租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项目编号: JX2025ZL(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
标的名称: (略) (略) 188号附20、21、22号店面整体招租(2年)(出租底价:7.(略)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0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16
(略) 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期2年,租期内每年租金相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开元房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赣开元【2024】[昌]房字第(略)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承租方擅自转租,出租方有权当即终止合同,房屋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不得经营卡拉OK、鞭炮、液化气、酒精、油漆及影响周围单位办公和居民生活的行业。禁止经营涉黄、赌、毒等违法项目和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的危险化学产品。 5.意向承租方均要求到现场考察清楚。经营项目须与出租方沟通,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踏勘联系方式:汪女士(略) 。 6.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7.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8.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必须由出租方审定后再申报动工。 9.如房屋为原租赁户承租,租期从2025年1月1日起算,如为新的租户承租,租期则从交付之日起算。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存在事实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略),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由承租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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