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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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0挂牌结束日期2025-01-23
保证金(万元)0.17
交易机构: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鲁艺 0718-*
转让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 (略)



*.jpg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R2025HB*
    项目名称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
    转让底价0.*元
    挂牌日期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3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登记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年检有限期至2025年5月,交强险有限期至2025年7月8日。
    标的所在地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略)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车辆停放在恩施 (略) 企业孵化中心地下车库,看车联系人:张应平,电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现状,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水、违法违章情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刹车系统故障、久置电瓶缺电情况、行驶公里数有差异及通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纵梁、底大边、ABC柱等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但需在恩施州内办理。受让方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后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出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缴款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税票,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过户时所涉及到的违章扣分、罚款以及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包括车辆转让所须交纳的增值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年检至2025-05
    原车牌号码鄂Q0261A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33
    机动车品牌雅阁牌
    登记日期2009-05-25
    车架号LHGCP*
    颜色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1700元金额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的车辆 (略) 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及相关交接工作。本标的在签定移交清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应 (略) 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成交后,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产权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5】第0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0.17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联系人姓名张应平
    联系人电话*
    动态报价参数
    起始价* 元人民币
    加价幅度500.00 元人民币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01.10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1.24 09:00:00
    限时报价期120 秒
    是否设置保留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24-12-31
    评估值(万元)0.5956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0挂牌结束日期2025-01-23
保证金(万元)0.17
交易机构: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鲁艺 0718-*
转让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 (略)



*.jpg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GR2025HB*
    项目名称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
    转让底价0.*元
    挂牌日期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3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雅阁牌小型轿车(鄂Q0261A)登记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年检有限期至2025年5月,交强险有限期至2025年7月8日。
    标的所在地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略)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车辆停放在恩施 (略) 企业孵化中心地下车库,看车联系人:张应平,电话:*。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现状,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是否涉水、违法违章情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刹车系统故障、久置电瓶缺电情况、行驶公里数有差异及通过整形、切割、焊接等方法修复纵梁、底大边、ABC柱等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车辆过户手续,但需在恩施州内办理。受让方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受让后的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出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缴款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税票,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税费。过户时所涉及到的违章扣分、罚款以及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包括车辆转让所须交纳的增值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标的资产信息
    机动车
    年检至2025-05
    原车牌号码鄂Q0261A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33
    机动车品牌雅阁牌
    登记日期2009-05-25
    车架号LHGCP*
    颜色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0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1700元金额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的车辆 (略) 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及相关交接工作。本标的在签定移交清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应 (略) 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成交后,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产权交易服务费的,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产权交易服务费 (略) 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5】第02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万元)0.17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后,竞价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原账户无息退还;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联系人姓名张应平
    联系人电话*
    动态报价参数
    起始价* 元人民币
    加价幅度500.00 元人民币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01.10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1.24 09:00:00
    限时报价期120 秒
    是否设置保留价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24-12-31
    评估值(万元)0.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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