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255号广东瑞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2024粤19破255号广东瑞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略) (略) 决定书
(2024)粤19破255号
2024年12月2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 (略) 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如下:
指定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担任广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曾捷。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略) (略) 决定书
(2024)粤19破255号
2024年12月2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 (略) 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 (略)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本院决定如下:
指定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担任广 (略) 管理人,负责人为曾捷。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略) 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