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19号沿街一至六层房屋含南院四层附楼及附属房招租
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19号沿街一至六层房屋含南院四层附楼及附属房招租
项目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19号沿街一至六层房屋(含南院四层附楼及附属房)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04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多种经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多种经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房产合同届满公开出租的批复[扬农(2024)108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以实际现场勘察为准,出租方及江苏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从事酒店服务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发生质疑、投诉、纠纷、争议、诉讼等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时,江苏 (略) 有权视情况随时中止或终结本项目。 十、本项目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成交后,交易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出租方、承租方与原租户协商关于清场等工作;协商不成的,承租方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租户等)需延期,三方另行协商。如因原租户或出租方原因导致清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致使承租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截止前入驻标的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发生上述情况导致租赁合同未签署或者终止的,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等由出租方无息退还,但租赁双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二、部分出租标的(无证面积1040.1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与酒店住宿相匹配,并持有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具有5年及以上酒店行业经营业绩经验(须提供相关经营合同和所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 (三)意向承租方在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级及 (略) 或市级及以上旅游协会的表彰等奖项,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获奖时间以相关证书颁布时间为准; (四)意向承租方的纳税信用评级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须为A级(提供税务部门系统相关截图); (五)意向承租方须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上传出租方提供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自主经营标的房屋,须承诺不得存在借用、 (略) 的资质,欠缴房租记录的行为 。 以上资格条件为出租方要求设置并委托江苏 (略) 据此发布招租公告,且出租方承诺该条款不构成任何垄断性限制或非公平竞争,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出租方负责对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格进行最终确认,如有任何第三方对本次招租资格条件限制条款或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产生质疑,由出租方全权负责解释和协调。 | |
标的交割 | 现场交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出租方有权对经营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为假的,报名将不予通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0514-*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1-13 9:00:00 至 2025-01-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相关经营合同和所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的承诺书; 6、税务部门关于纳税信用评级相关截图;、 7、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 8、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25-*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文昌西路19号沿街一至六层房屋(含南院四层附楼及附属房)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1-04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 | *.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多种经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略) 多种经营技术推广培训中心房产合同届满公开出租的批复[扬农(2024)108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以实际现场勘察为准,出租方及江苏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从事酒店服务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发生质疑、投诉、纠纷、争议、诉讼等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形时,江苏 (略) 有权视情况随时中止或终结本项目。 十、本项目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十一、成交后,交易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出租方、承租方与原租户协商关于清场等工作;协商不成的,承租方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如遇特殊原因(如需通过司法途径清理原租户等)需延期,三方另行协商。如因原租户或出租方原因导致清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致使承租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截止前入驻标的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交易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发生上述情况导致租赁合同未签署或者终止的,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等由出租方无息退还,但租赁双方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二、部分出租标的(无证面积1040.14㎡)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与酒店住宿相匹配,并持有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具有5年及以上酒店行业经营业绩经验(须提供相关经营合同和所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 (三)意向承租方在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 级及 (略) 或市级及以上旅游协会的表彰等奖项,并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获奖时间以相关证书颁布时间为准; (四)意向承租方的纳税信用评级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须为A级(提供税务部门系统相关截图); (五)意向承租方须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上传出租方提供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自主经营标的房屋,须承诺不得存在借用、 (略) 的资质,欠缴房租记录的行为 。 以上资格条件为出租方要求设置并委托江苏 (略) 据此发布招租公告,且出租方承诺该条款不构成任何垄断性限制或非公平竞争,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出租方负责对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格进行最终确认,如有任何第三方对本次招租资格条件限制条款或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产生质疑,由出租方全权负责解释和协调。 | |
标的交割 | 现场交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出租方有权对经营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为假的,报名将不予通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0514-*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1-13 9:00:00 至 2025-01-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 (略) 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相关经营合同和所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事项的承诺书; 6、税务部门关于纳税信用评级相关截图;、 7、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 8、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保 (略) 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25-*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