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粤19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粤19破5号

本 (略) 金 (略) 的申请,于2025年01月08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略) 管理人。欣晴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03月04日前,向欣晴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第30层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海龙,联系电话:(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欣晴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5年03月14日10: (略) (略) (略) 线上召开。相关公告将刊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事审判第五庭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何玉煦、王兆东


附件
(2025)粤19破5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4)粤19破申332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025)粤19破5号通知书(债务人).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欣晴2025.1.13.docx 下载
(2025)粤19破5号公告.pdf 下载
,广东, (略) , (略) ,广州,佛山,东莞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5)粤19破5号

本 (略) 金 (略) 的申请,于2025年01月08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略) 管理人。欣晴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03月04日前,向欣晴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第30层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海龙,联系电话:(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欣晴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5年03月14日10: (略) (略) (略) 线上召开。相关公告将刊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联系地址: (略) (略) 民事审判第五庭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何玉煦、王兆东


附件
(2025)粤19破5号决定书.pdf 下载
(2024)粤19破申332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2025)粤19破5号通知书(债务人).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欣晴2025.1.13.docx 下载
(2025)粤19破5号公告.pdf 下载
,广东, (略) , (略) ,广州,佛山,东莞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