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19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
2025粤19破5号债权申报通知
本 (略) 金 (略) 的申请,于2025年01月08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略) 管理人。欣晴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03月04日前,向欣晴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第30层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海龙,联系电话:(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欣晴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5年03月14日10: (略) (略) (略) 线上召开。相关公告将刊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本 (略) 金 (略) 的申请,于2025年01月08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一案,并于 2025年01月08日 (略) 管理人。欣晴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03月04日前,向欣晴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略) 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第30层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罗海龙,联系电话:(略))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欣晴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2025年03月14日10: (略) (略) (略) 线上召开。相关公告将刊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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