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渝05强清4号重庆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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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渝05强清4号重庆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重庆 (略) 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4)宏源照明强清字第003号

重庆 (略)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 (略) 对被申请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6日作出(2025)渝05强清4号《决定书》, (略) 京师(重庆) (略) 清算组,杨世健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依法负责强制清算债权登记审核工作,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债权申报权利和义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本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应尽可能在该期限内及早申报,以便清算组及时审查。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清算组将对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强制执行期间等进行实质审查核定。若债权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应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清算组在收到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后,将及时进行重新核定,并根据重新核定情况作出维持原核定意见或作相应调整的意见。

清算组会及时将重新核定意见通知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如仍有异议,可依 (略) 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诉讼的,以公司和被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为共同被告。

对于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均无异议的债权,清算组将依法予以确认并编制债权 (略) 备案。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清算组保存,供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查阅。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并不代表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也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只是强制清算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尽到通知义务的工作履职行为。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1. (略) 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2024年12月24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 (略) 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的债权,在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视为到期;

3.附利息的债权自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停止计息,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担保形式、担保财产,并提交相应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6.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清算组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9.清算组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2.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三、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一)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人应将所提供文件的名称如实填写在该清单中,并在 (略) 签字(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申报时,接收申报材料的工作人员将根据该清单核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的,工作人员将予以接收并在 (略) 签字,核对有误或有缺失的,由债权人予以补正。

2.《债权申报表》

债权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一个债权人只申报一个债权总额。申报债权为外币的,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人民 (略) 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申报的利息等派生债权涉及多种类的,应逐项列明派生债权具体种类(如: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失赔偿金、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等)及其详细的计算清单。

(3)基本事实书写要求。请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明确,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应明确。

(4)纸张规格为A4纸,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

3.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自然人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单位债权人与重庆 (略) 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变更的, (略) 场 (略) 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年检页及律师本人签字)。

5.证明债权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及票据、转账记录等履行凭证;

(2)债权有担保的,还须提供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材料;

(3) (略) 或仲裁机关裁判的,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如 (略) 审理,一、 (略) 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已 (略) 强制执行的,还须 (略) 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申报债权时,应当向清算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人应当提供与证据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申报材料的每一页上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确认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须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供清算组核对。

(二)申报材料样本电子版获取方式: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检索“重庆 (略) 强制清算公告”。

(三)材料装订顺序要求:按照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授权委托材料、债权申报承诺书、《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证明债权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的顺序依次装订。

四、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应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方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现场申报时,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核对;邮寄申报的,清算组将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清算组确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的,清算组对其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一)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受理登记点: (略)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涉 (略) B1栋19层19-12。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联系电话:#(杨世健律师)。

(二)邮寄申报(注:清算组不接收到付邮件)

收件人:重庆 (略) 清算组。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涉 (略) B1栋19层19-12。

联系电话:#(杨世健律师)。

五、特别提示

1.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清算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 (略) 追究其法律责任。

2.清算组提供本通知、《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送达地址寄银行账户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仅为方便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收到债权人申报资料后将依法对债权进行审查,清算组提供资料及签收申报债权资料的行为并不代表清算组对相关债权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确认。

3.清算组鼓励各债权人积极反馈或提供有关重庆 (略) 的财产信息或财产线索,以便尽早使各有效债权人得到更多的清偿。

4.本通知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 (略) 司法文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1.(2024)渝05清申196号《民事裁定书》

2.(2025)渝05强清4号《决定书》

3.强制清算公告

4.债权申报承诺书

5.债权申报表及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6.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附件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 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2024)渝05清申196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强制清算公告.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承诺书.doc 下载
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2025)渝05强清4号决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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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略) 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4)宏源照明强清字第003号

重庆 (略)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4)渝05清申19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 (略) 对被申请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6日作出(2025)渝05强清4号《决定书》, (略) 京师(重庆) (略) 清算组,杨世健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依法负责强制清算债权登记审核工作,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债权申报权利和义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本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应尽可能在该期限内及早申报,以便清算组及时审查。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清算组将对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强制执行期间等进行实质审查核定。若债权人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应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清算组在收到书面异议及相应证据材料后,将及时进行重新核定,并根据重新核定情况作出维持原核定意见或作相应调整的意见。

清算组会及时将重新核定意见通知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如仍有异议,可依 (略) 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以公司为被告;股东提起诉讼的,以公司和被提出异议的债权人为共同被告。

对于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均无异议的债权,清算组将依法予以确认并编制债权 (略) 备案。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清算组保存,供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查阅。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并不代表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也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只是强制清算程序中履行法定职责尽到通知义务的工作履职行为。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1. (略) 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2024年12月24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 (略) 受理强制清算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的债权,在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视为到期;

3.附利息的债权自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停止计息,利息金额的计算必须注明计算依据并附计算说明;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担保形式、担保财产,并提交相应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6.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7.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清算组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9.清算组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1.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2.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有权申报。

三、申报债权应提供的材料及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一)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

1.《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债权人应将所提供文件的名称如实填写在该清单中,并在 (略) 签字(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申报时,接收申报材料的工作人员将根据该清单核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的,工作人员将予以接收并在 (略) 签字,核对有误或有缺失的,由债权人予以补正。

2.《债权申报表》

债权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一个债权人只申报一个债权总额。申报债权为外币的,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强制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4年12月24日)人民 (略) 场交易中间价为准,并请提交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申报的利息等派生债权涉及多种类的,应逐项列明派生债权具体种类(如: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损失赔偿金、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等)及其详细的计算清单。

(3)基本事实书写要求。请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明确,若涉及合同关系,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应明确。

(4)纸张规格为A4纸,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

3.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自然人债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单位债权人与重庆 (略) 发生债权债务后名称变更的, (略) 场 (略) 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包括年检页及律师本人签字)。

5.证明债权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及票据、转账记录等履行凭证;

(2)债权有担保的,还须提供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明等材料;

(3) (略) 或仲裁机关裁判的,须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如 (略) 审理,一、 (略) 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已 (略) 强制执行的,还须 (略) 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申报债权时,应当向清算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人应当提供与证据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申报材料的每一页上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盖章确认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须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供清算组核对。

(二)申报材料样本电子版获取方式: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检索“重庆 (略) 强制清算公告”。

(三)材料装订顺序要求:按照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授权委托材料、债权申报承诺书、《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证明债权事实的所有证据材料的顺序依次装订。

四、申报方式

公司债权人应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方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现场申报时,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清算组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核对;邮寄申报的,清算组将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清算组确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的,清算组对其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

(一)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受理登记点: (略) 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涉 (略) B1栋19层19-12。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联系电话:#(杨世健律师)。

(二)邮寄申报(注:清算组不接收到付邮件)

收件人:重庆 (略) 清算组。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重庆涉 (略) B1栋19层19-12。

联系电话:#(杨世健律师)。

五、特别提示

1.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清算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 (略) 追究其法律责任。

2.清算组提供本通知、《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债权人送达地址寄银行账户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仅为方便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收到债权人申报资料后将依法对债权进行审查,清算组提供资料及签收申报债权资料的行为并不代表清算组对相关债权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行确认。

3.清算组鼓励各债权人积极反馈或提供有关重庆 (略) 的财产信息或财产线索,以便尽早使各有效债权人得到更多的清偿。

4.本通知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 (略) 司法文件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 (略) 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附:1.(2024)渝05清申196号《民事裁定书》

2.(2025)渝05强清4号《决定书》

3.强制清算公告

4.债权申报承诺书

5.债权申报表及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6.债权人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授权委托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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