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88-112号临街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88-112号临街商业用房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资产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楼层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 |
(房号) | ||||||
1 | (略) (略) (略) 88-112号临街商业用房 | (略) (略) (略) 福 (略) 临街一层至二层 | 515.37 | / | # | # |
评估机构:甘肃中生华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委托由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文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6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二、报名期限
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17时止。
三、转让方式、时间、地点
1.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线下竞拍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竞拍时间: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10:00
四、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五、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二)报名流程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yifei.*@*ansucaee.com)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盖章/按手印)清晰扫描件于2025年1月24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资料审核无误后,我中心邮件反馈后续报名及竞价事宜。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意向。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兰州万达支行
账 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法人/自然人等名称保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代缴保证金的,需受让方签字确认。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标的是否具备权属转移登记条件,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委托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转让标的成交后,委托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与我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成交价款支付。
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与委托人进行房屋移交,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确认书》等的签订。买受人与委托人在完成标的移交,且双方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服务费按总成交价款*0.7%收取)由 (略) 退还。
4.未成交的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 (略) 径无息退回。
5.标的成交后,在委托方配合下,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转让,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8.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金融国际大厦20层。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1月13日
、
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资产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楼层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 |
(房号) | ||||||
1 | (略) (略) (略) 88-112号临街商业用房 | (略) (略) (略) 福 (略) 临街一层至二层 | 515.37 | / | # | # |
评估机构:甘肃中生华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略)
转让方承诺:我方作为转让方,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委托由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文交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略)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6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二、报名期限
自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17时止。
三、转让方式、时间、地点
1.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线下竞拍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竞拍时间: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10:00
四、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五、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二)报名流程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yifei.*@*ansucaee.com)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盖章/按手印)清晰扫描件于2025年1月24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资料审核无误后,我中心邮件反馈后续报名及竞价事宜。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意向。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兰州万达支行
账 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法人/自然人等名称保持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代缴保证金的,需受让方签字确认。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判断标的是否具备权属转移登记条件,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转让标的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也不得向委托方主张损失和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标的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转让标的成交后,委托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当日与我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完成《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成交价款支付。
上述款项到账后,买受人与委托人进行房屋移交,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移交确认书》等的签订。买受人与委托人在完成标的移交,且双方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服务费按总成交价款*0.7%收取)由 (略) 退还。
4.未成交的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 (略) 径无息退回。
5.标的成交后,在委托方配合下,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税法及相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买受人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7.拍卖标的按实物现状转让,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8.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金融国际大厦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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