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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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 (略) (略) 1号A座
面积
5522.01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略)号 免租期限
标的附件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荣 (略)
注册地址
(略) (略) 静海镇静园里4号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048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314.(略)万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62.(略)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314.(略)万元,租赁期限5年,首年租金为(略).9元,第2-5年年租金为(略).2元。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支付方式 其他: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略)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张亚琳,联系电话:(略))。 4、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已经认真阅读挂牌信息、交易条件、其他披露内容及挂牌公示的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2)承诺在挂牌公示期间,已到现场实地看房,对该房产现状予以认可,以现场实际为准。如未履行现场看房程序,本意向承租方自愿承担因此而丧失承租资格的风险。 (3)承诺如办理承租手续,即表明本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房产现状及相关信息、房产出租程序所述所有文件及相关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可。因承租本房产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均由本意向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天津产权在确定交易双方签署已《租赁合同》且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金属加工类,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佰万元,承租后所经营业务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需提供相关承诺)
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拟出租资产位于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 (略) (略) 1号A座,出租面积为5522.01平方米,为证载面积一部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略)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略)
附件材料
其他
, (略) ,天津
出租方承诺
基本信息
出租方信息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附件材料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工物流区广源路1号A座部分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 (略) 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 (略) (略) 1号A座
面积
5522.01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工业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
权证编号 房地证津字第(略)号 免租期限
标的附件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荣 (略)
注册地址
(略) (略) 静海镇静园里4号楼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略)048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314.(略)万元
租赁期限
5年
年平均租金
62.(略)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租赁期限租金合计314.(略)万元,租赁期限5年,首年租金为(略).9元,第2-5年年租金为(略).2元。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日期为起始日。
支付方式 其他: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支付方式:按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以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略)元 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保 (略) 理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 (略) 径原额返还。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房产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银行账户。 3、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应与出租方联系现场看房事宜,意向承租方在天津产权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提交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张亚琳,联系电话:(略))。 4、意向承租方递交申请材料进行意向登记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承诺已经认真阅读挂牌信息、交易条件、其他披露内容及挂牌公示的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上述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 (2)承诺在挂牌公示期间,已到现场实地看房,对该房产现状予以认可,以现场实际为准。如未履行现场看房程序,本意向承租方自愿承担因此而丧失承租资格的风险。 (3)承诺如办理承租手续,即表明本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房产现状及相关信息、房产出租程序所述所有文件及相关内容已全部知晓并认可。因承租本房产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费用均由本意向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5、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8、天津产权在确定交易双方签署已《租赁合同》且本项目交易服务费全部到账后出具本项目资产出租交易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须包含金属加工类,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佰万元,承租后所经营业务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需提供相关承诺)
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拟出租资产位于静海县天津唐官屯加 (略) (略) 1号A座,出租面积为5522.01平方米,为证载面积一部分,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号 (略)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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