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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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X2022ZC(略)C4监测编号JX2022(略)
    标的名称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转让底价(万元)402.(略)
    挂牌日期2025-01-13挂牌截止日期2025-02-11
    资产概述1、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宜春分行持有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宜春分行持有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2、该标的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万 (略) (2017)赣0922执736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至转让方,暂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3、该标的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930.71㎡,目前为空置状态。

    4、标的详情如下:

    序号

    原房屋所有权号

    位置

    层次/层数

    建成年份

    用途

    建筑面积(㎡)

    1

    宜房权证宜春字第4-(略)号

    (略) (略) 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

    3/31

    2014

    商业

    930.71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宜春分行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宜 (略) 587号
    法定代表人王万里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44Y经营规模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行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和九江银行2022 年信用风险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3
    挂牌公告期1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如果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如果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络竞价方式的,转让方同意按照省产交 (略) 络竞价规则实施交易并确定受让方。竞买人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省产 (略) 络竞价工作。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 (略) 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 (略) 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本次标的评估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两次过户,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3.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受让 (略) 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5.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6.标的房地产现场交接之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7.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空置状态,不涉及涉诉、共有、抵押、查封等状态。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交易涉及标的两次权属变更过户,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中溢价分成 (略) 络竞价情况下收取。收费标准如下: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略)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西 (略) 账号:(略)358 开户行:上饶银行南昌分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需要不需要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承诺函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略) 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 (略) 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需要不需要需要
    法人身份证需要不需要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需要不需要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X2022ZC(略)C4监测编号JX2022(略)
    标的名称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转让底价(万元)402.(略)
    挂牌日期2025-01-13挂牌截止日期2025-02-11
    资产概述1、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宜春分行持有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详细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为 (略) 宜春分行持有位于宜春市中山中路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抵债房产转让。

    2、该标的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万 (略) (2017)赣0922执736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至转让方,暂未过户至转让方名下。

    3、该标的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930.71㎡,目前为空置状态。

    4、标的详情如下:

    序号

    原房屋所有权号

    位置

    层次/层数

    建成年份

    用途

    建筑面积(㎡)

    1

    宜房权证宜春字第4-(略)号

    (略) (略) 318号步步高宜春广场3层3-29室

    3/31

    2014

    商业

    930.71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宜春分行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宜 (略) 587号
    法定代表人王万里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 (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略)44Y经营规模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行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和九江银行2022 年信用风险专业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13
    挂牌公告期17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如果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如果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络竞价方式的,转让方同意按照省产交 (略) 络竞价规则实施交易并确定受让方。竞买人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省产 (略) 络竞价工作。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 (略) 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 (略) 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不放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房屋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本次标的评估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手续。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两次过户,权属变更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3.受让方须符合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房产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受让 (略) 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5.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6.标的房地产现场交接之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7.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为空置状态,不涉及涉诉、共有、抵押、查封等状态。本次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8.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 (略) 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交易涉及标的两次权属变更过户,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中溢价分成 (略) 络竞价情况下收取。收费标准如下: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6.【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略) 上报名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略)万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江西 (略) 账号:(略)358 开户行:上饶银行南昌分行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胡女士、万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需要不需要需要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承诺函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略) 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 (略) 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需要不需要需要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需要不需要需要
    法人身份证需要不需要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需要不需要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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