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0211破1号债权申报、债务清偿通知书
2025苏0211破1号债权申报、债务清偿通知书
2024年12月16日, (略) (略) (略) (以下 (略) )依法作出(2024)苏0211破申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鑫源 (略) 对无锡雅居 (略) (以下简称雅居乐)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日指定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江苏公勤 (略) 联合体担任雅居乐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雅居乐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17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28 (略) 大厦12层,联系人:雅居乐管理人法务组,电话:0510-*、*)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费用收取标准由管理人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财产类案件诉讼费标准,并综合审查确认难易程度、逾期时间、逾期申报对于破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雅居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通知之日起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雅居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雅居乐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雅居乐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雅居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16日, (略) (略) (略) (以下 (略) )依法作出(2024)苏0211破申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鑫源 (略) 对无锡雅居 (略) (以下简称雅居乐)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日指定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江苏公勤 (略) 联合体担任雅居乐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雅居乐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17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228 (略) 大厦12层,联系人:雅居乐管理人法务组,电话:0510-*、*)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费用收取标准由管理人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财产类案件诉讼费标准,并综合审查确认难易程度、逾期时间、逾期申报对于破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雅居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通知之日起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雅居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雅居乐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雅居乐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雅居 (略) 管理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