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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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标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项目编码DSCQ2025EB5F(略)挂牌价格58.21 万元
价格说明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标的建筑面积为:2205m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4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查看联系人:刘义海 联系电话:(略)

(略) 岀租1 (略) (略) (略) 10号1-3层商铺,该房屋目前为租凭到期状态。基础设施:建筑物为仓储,基础设施条件较完善,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布局较合理,结构较优;装修及配置情况:基本装修。

(略).jpg

标的资产数量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西 (略) (略) 成都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61P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略) 四川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注册资本(万元)15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姚萨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西藏汽车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3J
批准单位名称西藏汽车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出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4-12-31
批准文号藏汽工贸【2024】66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重庆金地房地产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4-04-28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西藏汽车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5-01-13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58.21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8.21 万元
价格说明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标的建筑面积为:2205m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履约 (略) 置方式

1、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一个季度租金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在承租方无拖欠费用且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没有损毁的情况下,凭条退还承租方,期间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及水电部门等其他第三方缴纳的租金、房屋维修费用、装修恢复费用、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履约保证金被使用,承租方应当在使用后五日内补足到约定数额。

2、但承租方违约,且依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承租方欠缴费用。室内财物押金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在室内财物没有损毁的情况下,凭条退还承租方,期间不计利息。室内财物押金可用于抵扣室内财物毁损赔偿等费用,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室内财物押金被使用,承租方应当在使用后五日内补足到约定数额。但承租方违约,且依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没收室内财物押金的,室内财物押金不抵扣承租方欠缴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4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 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房屋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同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的规范、规定。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内,对租赁房屋水、电等所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和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做好租赁房屋防火、防盗、安全、完整性等所有相关工作,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承租方须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且服从并遵守相关部门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租赁期内仅拥有所承租房屋的使用权;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变卖,设置抵押、担保或变相进行此类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让租赁的房屋、或向他人收取高额转让金,引发纠纷;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

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房屋。

4、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装修,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不得改变内部结构、不得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致合同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出租方均不承担这部分装修的任何补偿责任。租赁期满后或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承租方未如约将房屋恢复原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或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出租方也可选择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6、租赁期间,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其他诸如水、电、网、闭路电视、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交纳。

7、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承租方服从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合做好消防工作,做好门前“四包”,合法经营,妥善使用标的房屋。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出具承租方支付租金的等额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收据,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标的查看联系人:刘义海 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5-01-26 17:00:00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梁经理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91-(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付经理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91-(略)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中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八、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标的名称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0号1-3层仓储用建筑面积2205平方米及其应分摊的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出租
项目编码DSCQ2025EB5F(略)挂牌价格58.21 万元
价格说明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标的建筑面积为:2205m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5-01-14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标的查看联系人:刘义海 联系电话:(略)

(略) 岀租1 (略) (略) (略) 10号1-3层商铺,该房屋目前为租凭到期状态。基础设施:建筑物为仓储,基础设施条件较完善,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布局较合理,结构较优;装修及配置情况:基本装修。

(略).jpg

标的资产数量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西 (略) (略) 成都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61P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略) 四川 (略) (略)
住所/注册地址 (略) (略) (略) 10号
注册资本(万元)15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姚萨
所属行业批发业
经营规模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西藏汽车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93J
批准单位名称西藏汽车 (略)
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出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4-12-31
批准文号藏汽工贸【2024】66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评估机构(估值机构)重庆金地房地产 (略)
评估/询价基准日2024-04-28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西藏汽车 (略)
核准/备案日期2025-01-13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58.21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58.21 万元
价格说明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标的建筑面积为:2205m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履约 (略) 置方式

1、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一个季度租金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在承租方无拖欠费用且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没有损毁的情况下,凭条退还承租方,期间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可用于抵扣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及水电部门等其他第三方缴纳的租金、房屋维修费用、装修恢复费用、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履约保证金被使用,承租方应当在使用后五日内补足到约定数额。

2、但承租方违约,且依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没收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承租方欠缴费用。室内财物押金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在室内财物没有损毁的情况下,凭条退还承租方,期间不计利息。室内财物押金可用于抵扣室内财物毁损赔偿等费用,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导致上述室内财物押金被使用,承租方应当在使用后五日内补足到约定数额。但承租方违约,且依照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没收室内财物押金的,室内财物押金不抵扣承租方欠缴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4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 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不得改变房屋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同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的规范、规定。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租赁期内,对租赁房屋水、电等所有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和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做好租赁房屋防火、防盗、安全、完整性等所有相关工作,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承租方须按约定时限交清房租且服从并遵守相关部门对出租资产的管理规定,在租赁期内仅拥有所承租房屋的使用权;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变卖,设置抵押、担保或变相进行此类活动;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让租赁的房屋、或向他人收取高额转让金,引发纠纷;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1、查询方式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备查。

2、查询条件

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可备查。

二、其他事项

1、标的用途/经营业态要求:仅限于办公、酒店、仓储、餐饮等。

2、租赁期为4年,如为老租户,则无免租期;如为新租户,则免租期为2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租赁合同》第一年度的第一季度租金、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押金(3个月租金),为《租赁合同》一个季度租金;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每两年涨幅5%。

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房屋。

4、出租方以现状出租该标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装修,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不得改变内部结构、不得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出租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致合同变更、终止或提前解除,出租方均不承担这部分装修的任何补偿责任。租赁期满后或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承租方未如约将房屋恢复原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或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出租方也可选择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6、租赁期间,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其他诸如水、电、网、闭路电视、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交纳。

7、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政策变动或政府行为,不能继续履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因拆除或改造,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承租方服从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要求配合做好消防工作,做好门前“四包”,合法经营,妥善使用标的房屋。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从事非法活动。如若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消防隐患、劳务纠纷)等非法活动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概不负责。

10、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承租方严格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约。

1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出具承租方支付租金的等额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收据,税金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不按期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标的查看联系人:刘义海 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5-01-2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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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梁经理项目咨询联系电话0891-(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付经理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891-(略)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中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西藏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略) 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八、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 (略) 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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