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27破23号贵州洪茂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2024黔27破23号贵州洪茂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略) 的各位职工:
黔南州 (略) 于2024年11月29日以(2024)黔27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 (略) (以下简称“洪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2月19日作出(2024)黔27破2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惠水 (略) (略) 破产管理人。
洪茂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 (略)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等人提供的财务凭证、人事档案、职工名册、职工工资表与支付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管理 (略) 所涉及的劳动仲裁、诉讼、 (略) 是否欠缴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的情况,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5人,经济补偿金(略).33元。
序号 | 姓名 | 2024年1月至12月 职工平均工资(元) | 在洪茂公司 工作年限 | 经济补偿金(元) | 备注 |
1 | 于启明 | 1000.00 | 10年8个月 | (略).00 | |
2 | 潘国清 | 7177.33 | 5年9个月 | (略).00 | |
3 | 王 建 | 6377.33 | 10年11个月 | (略).67 | |
4 | 杨正宏 | 2296.08 | 6年9个月 | (略).42 | |
5 | 唐帮金 | 2479.83 | 10年2个月 | (略).25 | |
合计 | (略).58 | (略).33 |
本批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进行清偿。
二、经管理人调查未发现有欠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情况。
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21日止。如有任何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要求管理人更正,并向管理人提供更正理由和证据资料。管理人收到异议后3日内不回复或不按职工要求更正的,职工可在该期限过后15日内向黔南州 (略) 提起职工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联系人:金星梅,联系方式:(略),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经 (略) 洛邦镇附城村十组(洪茂公司办公大楼二楼209室))
特此公示
附:洪茂公司经济补偿金计算表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1月14日
?
(略) 的各位职工:
黔南州 (略) 于2024年11月29日以(2024)黔27破申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 (略) (以下简称“洪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12月19日作出(2024)黔27破23号决定书,指定贵州惠水 (略) (略) 破产管理人。
洪茂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 (略)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等人提供的财务凭证、人事档案、职工名册、职工工资表与支付情况、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管理 (略) 所涉及的劳动仲裁、诉讼、 (略) 是否欠缴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的情况,对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5人,经济补偿金(略).33元。
序号 | 姓名 | 2024年1月至12月 职工平均工资(元) | 在洪茂公司 工作年限 | 经济补偿金(元) | 备注 |
1 | 于启明 | 1000.00 | 10年8个月 | (略).00 | |
2 | 潘国清 | 7177.33 | 5年9个月 | (略).00 | |
3 | 王 建 | 6377.33 | 10年11个月 | (略).67 | |
4 | 杨正宏 | 2296.08 | 6年9个月 | (略).42 | |
5 | 唐帮金 | 2479.83 | 10年2个月 | (略).25 | |
合计 | (略).58 | (略).33 |
本批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进行清偿。
二、经管理人调查未发现有欠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情况。
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21日止。如有任何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要求管理人更正,并向管理人提供更正理由和证据资料。管理人收到异议后3日内不回复或不按职工要求更正的,职工可在该期限过后15日内向黔南州 (略) 提起职工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联系人:金星梅,联系方式:(略),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经 (略) 洛邦镇附城村十组(洪茂公司办公大楼二楼209室))
特此公示
附:洪茂公司经济补偿金计算表
(略) 破产管理人
2025年1月14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