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111号院内一楼库房及车位等11处房屋招租3年
项目编号: | JX2024RP(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及车位 (略) 房屋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略) (略) 内9个车位整体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附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附1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5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1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0-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6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5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4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3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21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略) (略) 内9个车位招租(3年) | ||
| 1.本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和创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和创(2024)估字第F(略)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用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租赁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费、财产安全损失、人身安全损失以及其他一切运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单价按当地现行物价部门文件为准,随着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8.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9.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须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0.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场地交付日起算),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免租金装修期间的水、电等公用事业费、垃圾清运费、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租。 11.本标的位于居民楼下,禁止建设冷库。 12.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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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略),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
项目编号: | JX2024RP(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及车位 (略) 房屋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略) (略) 内9个车位整体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附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附1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5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1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10-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6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5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4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3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略) (略) (略) (略) 内一楼库房2号房屋招租(3年)(出租底价:0.(略)元/月);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01-14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01-21 | ||
(略) 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略) (略) (略) (略) 内9个车位招租(3年) | ||
| 1.本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资产瑕疵详见江西和创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和创(2024)估字第F(略)号《评估报告》。 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 (略) 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用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租赁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费、财产安全损失、人身安全损失以及其他一切运行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气单价按当地现行物价部门文件为准,随着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8.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9.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须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0.出租方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场地交付日起算),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免租金装修期间的水、电等公用事业费、垃圾清运费、物业服务费、空调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租。 11.本标的位于居民楼下,禁止建设冷库。 12.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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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交易服务费: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0.4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略),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的1.25%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最低收费不低于900元。(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交易双方合同签订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清场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略)、0791-(略)、079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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