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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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项目公告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

为保障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本村养殖塘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4、承包范围:

标的号

养殖塘图斑编号

面积(亩)

投标保证金(万元)

标的号

养殖塘图斑编号

面积(亩)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DJH025

33

45

8

DJH024

11

15

2

DJH027

33

45

9

DJH031

19

20

3

DJH023

29

35

10

DJH004

12

8

4

DJH022

29

35

11

DJH029

11

15

5

DJH021

27

35

12

DJH020 + DJH019

12+5.5

20

6

DJH028

28

35

13

DJH014

12.5

15

7

DJH026

25

35

14

DJH015

10

15

5、承包期限:3年,(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3、经合作社人员调查参与投标人员如有拖欠大佳何村集体资金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笔保证金只能投一只标。(投标保证金详见项目概况)保证金交后的银行回执单交至何常明登记。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7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后弃标的没收保证金#元,中标后保证金可抵承包款(多还少补)。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1月22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入大佳何村账户(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大佳何支行)。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缴纳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 月17日-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2:00-16: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委会楼下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3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宁海县大佳何 (略) 6号)

注: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七、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号01号至14号依次进行报价;

八、中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暗底暗标的方式进行,标底将在唱标前公开,以最高价中标,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九、付款方式:承包期限为3年,先付后用。在中标公示期满3天后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三年的承包款,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1、承包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 (略) 等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2、原承包者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管理房、电力设施、进排水管、增氧机、增氧气管道、发电机等),如新承包者需要,则双方可协商价格转让;如新承包者不需要,则由原承包 (略) 理。

3、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DJH019虾塘因 (略) 工程范围内,考虑到面积小,故与DJH020虾塘合并,合并之后面积不改, (略) 工程施工需用地,村不予面积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联系人:何荣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纬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

为保障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村民利益,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研究决定,对本村养殖塘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虾塘招租(重发)

2、项目地址: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3、项目用途:仅作为水产养殖使用,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养殖塘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允许不得改变养殖塘现状。

4、承包范围:

标的号

养殖塘图斑编号

面积(亩)

投标保证金(万元)

标的号

养殖塘图斑编号

面积(亩)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DJH025

33

45

8

DJH024

11

15

2

DJH027

33

45

9

DJH031

19

20

3

DJH023

29

35

10

DJH004

12

8

4

DJH022

29

35

11

DJH029

11

15

5

DJH021

27

35

12

DJH020 + DJH019

12+5.5

20

6

DJH028

28

35

13

DJH014

12.5

15

7

DJH026

25

35

14

DJH015

10

15

5、承包期限:3年,(具体时间按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 (略) 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3、经合作社人员调查参与投标人员如有拖欠大佳何村集体资金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笔保证金只能投一只标。(投标保证金详见项目概况)保证金交后的银行回执单交至何常明登记。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7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后弃标的没收保证金#元,中标后保证金可抵承包款(多还少补)。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1月22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入大佳何村账户(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宁海农村商业银行大佳何支行)。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缴纳3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终止且承包人返还养殖塘后30日内,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五、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5年1 月17日-1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2:00-16:00。

2、报名地点: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委会楼下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

(二)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3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 (略) 开标室(宁海县大佳何 (略) 6号)

注: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七、唱标方式:

1、按照标的号01号至14号依次进行报价;

八、中标方式:本次竞标以暗底暗标的方式进行,标底将在唱标前公开,以最高价中标,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九、付款方式:承包期限为3年,先付后用。在中标公示期满3天后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三年的承包款,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包款的,视作为违约,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

1、承包期间,养殖塘闸门、塘坝、管理房、电表 (略) 等附属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在承包期内至结束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损坏现有的一切基础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2、原承包者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管理房、电力设施、进排水管、增氧机、增氧气管道、发电机等),如新承包者需要,则双方可协商价格转让;如新承包者不需要,则由原承包 (略) 理。

3、不允许对养殖时造成污染的水质排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招标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DJH019虾塘因 (略) 工程范围内,考虑到面积小,故与DJH020虾塘合并,合并之后面积不改, (略) 工程施工需用地,村不予面积补偿。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大佳何村

联系人:何荣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中纬 (略)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5号楼8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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