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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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转让

项目名称: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TR2023#
转让底价(万元):1927.74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财政厅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 (略) )级财政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山西省财政厅
批准文件名称: (略) (略) (略) 刑事判决书(2019)晋0702刑初646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略) (以下简称“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和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 (略) 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如需报名请线下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线下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自愿全部接受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权利负担,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 (略) 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山西 (略) 场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对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项目成交后,因手续流程较长,最终受让方须耐心等待山西 (略) 场工作人员的通知,最终受让方接到通知后 (略) (略) 的《执行裁定书》。最终受让方取得《执行裁定书》法律文书后,则代表转让方和山西 (略) 场对标的的移交交付工作结束。成交后,标的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一切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最终受让方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转让方和山西 (略) 场不承担一切过户相关责任。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解决,过户登记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 7.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移交产生的任何问题不影响成交价格。所以请受让方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8.最终受让方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或因最终受让方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转让方可以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最终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 9.最终受让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最终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0.若标的涉及查封等权利负担,解除查封手续或其他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公告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意向受让方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意向受让方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或撤回交易。 13.为便于受让方及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如实向山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受让方应及时与山西 (略) 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和无法取得联系的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 (略) 场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3.负责执 (略) 、承担竞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一、根据晋振华评报字【2023】第0005-4号评估报告显示: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形:(1)被评估单位未提供与本次评估对象有关的权属证明资料,本次评估仅依据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资料并假设不存在权属纠纷的前提下进行。2、评估受到限制的情形:(1)由于房哲仰所持山西灵石农村 (略) 股权较少,评估人员与山西灵石农村 (略) 进行了协商,但是山西灵石农村 (略) 未能同意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开展评估工作及进行现场勘查,本次评估无法采用现场核查方式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结果仅依据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做出。3、评估资料不完整情形:(1)被评估单位尚未提供相关账务资料。本次评估依据所收集的相关审计报告等进行。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2)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哲仰在山西灵石农村 (略) 无应领未领分红,2022年度分红尚未分配。本次评估结论不包含可能存在的应领未领分红。(3)本次评估对象确定为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 (略) #股股权。(4)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费、拍卖费以及交易税费 (略) 置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5)本次评估仅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及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
二、意向受让方可查看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详情。资产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提出有异议的,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竞价会时间:公示期满后,按照山西 (略) 场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交纳: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个人中心,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保证金金额(万元):300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约定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保证 (略) 置方式:
1.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 (略) 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 (略) 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项目名称: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TR2023#
转让底价(万元):1927.74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转让方名称:山西省财政厅
国资监管机构:省( (略) 、 (略) )级财政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山西省财政厅
批准文件名称: (略) (略) (略) 刑事判决书(2019)晋0702刑初646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其他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略) (以下简称“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山西 (略) 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并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和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扣除转受双 (略) 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同时,转让方有权不予办理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手续:(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如需报名请线下联系项目经理获取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线下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全面了解产权交易标的,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及产权标的的现状,自愿全部接受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及权利负担,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同意转让方在扣除转受让双 (略) 场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山西 (略) 场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对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项目成交后,因手续流程较长,最终受让方须耐心等待山西 (略) 场工作人员的通知,最终受让方接到通知后 (略) (略) 的《执行裁定书》。最终受让方取得《执行裁定书》法律文书后,则代表转让方和山西 (略) 场对标的的移交交付工作结束。成交后,标的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移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一切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最终受让方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转让方和山西 (略) 场不承担一切过户相关责任。股东权利的行使以及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解决,过户登记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与相关公司的关系自行解决。 7.标的以现状进行移交,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移交产生的任何问题不影响成交价格。所以请受让方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风险。 8.最终受让方逾期未支付成交价款或因最终受让方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转让方可以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最终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 9.最终受让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最终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10.若标的涉及查封等权利负担,解除查封手续或其他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1.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公告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意向受让方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意向受让方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或撤回交易。 13.为便于受让方及时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如实向山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受让方应及时与山西 (略) 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和无法取得联系的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西 (略) 场所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2.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3.负责执 (略) 、承担竞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一、根据晋振华评报字【2023】第0005-4号评估报告显示:1.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情形:(1)被评估单位未提供与本次评估对象有关的权属证明资料,本次评估仅依据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资料并假设不存在权属纠纷的前提下进行。2、评估受到限制的情形:(1)由于房哲仰所持山西灵石农村 (略) 股权较少,评估人员与山西灵石农村 (略) 进行了协商,但是山西灵石农村 (略) 未能同意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开展评估工作及进行现场勘查,本次评估无法采用现场核查方式进行现场勘查。评估结果仅依据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资料为基础做出。3、评估资料不完整情形:(1)被评估单位尚未提供相关账务资料。本次评估依据所收集的相关审计报告等进行。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2)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哲仰在山西灵石农村 (略) 无应领未领分红,2022年度分红尚未分配。本次评估结论不包含可能存在的应领未领分红。(3)本次评估对象确定为房哲仰持有的山西灵石农村 (略) #股股权。(4)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费、拍卖费以及交易税费 (略) 置费用对评估结论的影响。(5)本次评估仅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及山西灵石农村 (略) 提供的评估资料进行。
二、意向受让方可查看附件“资产评估报告”了解详情。资产以实际现状进行移交,买受人提出有异议的,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竞价会时间:公示期满后,按照山西 (略) 场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的交纳: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个人中心,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保证金金额(万元):300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约定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保证 (略) 置方式:
1.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山西 (略) 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 (略) 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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