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土地流转项目公开拍卖会公告
(略) 永宁县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土地流转项目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永宁县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土地流转项目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5-01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1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2日 | |||||||||
标的 (略) | (略) 永宁县胜利乡、 (略) 永宁县杨和镇、 (略) 永宁县望远镇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 (略) (略) 站及中国 (略) 站、 (略) 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永宁县国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回 (略) 永宁县宁和北街 | |||||||||||
法人代表 | 唐绍峰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永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两块土地、 (略) 永宁县杨和镇永红村一块土地、 (略) 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一块土地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图斑 编码 | 图斑总面积(亩) | 标的用途 | 标的位置 | 出租期限 | 保证金(元) | 标的底价(元/年) | |||
1 | 土地流转项目1 | *SL042 | 2375.96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 | 3年 | * | * | ||||
2 | 土地流转项目2 | *SL042 | 2323.76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 | 3年 | * | * | ||||
3 | 土地流转项目3 | *WY068 | 814.85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 | 3年 | * | * | ||||
4 | 土地流转项目4 | *YH027 | 382.64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杨和镇永红村 | 3年 | *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日个工作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如7日租金未到达,则合同自动解除。 | |||||||||||
与招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 标的用途及要求: 1、土地均以现状出租,租赁土地中的沟、渠、路等公用设施用地由承租人承担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承租人需缴纳电缆及水井的租金,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在土地租赁期间,因实施城乡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实施土地供应等城乡建设需要的。承租人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储备土地原状。如需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赔偿的,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3、种植范围要求 承租人使用租赁土地种植农作物种类应符合 (略) 及属地乡镇规划要求。土地租赁期间,承租人只能种植单季春耕秋收农作物,不得种植树木、苗圃、经果林、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及多年生农作物;不得进行养殖;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等;不得转租;不得在租赁(流转)土地上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推平扩建耕地*方概不承认。如承租人确需修建临时建(构)筑物,则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方可进行。 | |||||||||||
竞买条件 | 招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时间 | 2025年1月22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银川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 |||||||||||
交纳账号 | *908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标的相对 (略) 账户,后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凭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19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逾期交付的,拍卖人有权撤销其买受人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理。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土地流转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5年1月23日上午10时整 | |||||||||||
拍卖地点 | (略) (略) 玉皇阁北街4号银川 (略) 三楼拍卖厅(玉皇阁西北角)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银川 (略) 网站、中国 (略) 站、 (略) 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娟 | 联系电话 | * | |||||||||
电话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略) 永宁县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土地流转项目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永宁县胜利乡、杨和镇、望远镇土地流转项目公开拍卖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5-01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1月1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2日 | |||||||||
标的 (略) | (略) 永宁县胜利乡、 (略) 永宁县杨和镇、 (略) 永宁县望远镇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 (略) (略) 站及中国 (略) 站、 (略) 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永宁县国有 (略) |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回 (略) 永宁县宁和北街 | |||||||||||
法人代表 | 唐绍峰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永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两块土地、 (略) 永宁县杨和镇永红村一块土地、 (略) 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一块土地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图斑 编码 | 图斑总面积(亩) | 标的用途 | 标的位置 | 出租期限 | 保证金(元) | 标的底价(元/年) | |||
1 | 土地流转项目1 | *SL042 | 2375.96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 | 3年 | * | * | ||||
2 | 土地流转项目2 | *SL042 | 2323.76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胜利乡*坊村 | 3年 | * | * | ||||
3 | 土地流转项目3 | *WY068 | 814.85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望远镇丰盈村 | 3年 | * | * | ||||
4 | 土地流转项目4 | *YH027 | 382.64 | 农作物种植 | 永宁县杨和镇永红村 | 3年 | *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日个工作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如7日租金未到达,则合同自动解除。 | |||||||||||
与招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租赁期限为三年,合同三年一签。 标的用途及要求: 1、土地均以现状出租,租赁土地中的沟、渠、路等公用设施用地由承租人承担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承租人需缴纳电缆及水井的租金,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在土地租赁期间,因实施城乡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实施土地供应等城乡建设需要的。承租人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储备土地原状。如需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赔偿的,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3、种植范围要求 承租人使用租赁土地种植农作物种类应符合 (略) 及属地乡镇规划要求。土地租赁期间,承租人只能种植单季春耕秋收农作物,不得种植树木、苗圃、经果林、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及多年生农作物;不得进行养殖;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等;不得转租;不得在租赁(流转)土地上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推平扩建耕地*方概不承认。如承租人确需修建临时建(构)筑物,则须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方可进行。 | |||||||||||
竞买条件 | 招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时间 | 2025年1月22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银川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 |||||||||||
交纳账号 | *908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标的相对 (略) 账户,后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凭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1月19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逾期交付的,拍卖人有权撤销其买受人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理。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土地流转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5年1月23日上午10时整 | |||||||||||
拍卖地点 | (略) (略) 玉皇阁北街4号银川 (略) 三楼拍卖厅(玉皇阁西北角)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银川 (略) 网站、中国 (略) 站、 (略) 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娟 | 联系电话 | * | |||||||||
电话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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