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垃圾车公开招租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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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垃圾车公开招租公告第1次

东北大学垃圾车公开招租公告(第1次)(20250115) 发布时间:2025-01-15 点击次数:13 发布人:


(略)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管理规定和垃圾车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车辆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垃圾车车辆的类型、已使用年限、整备质量、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车辆名称

已使用年限

整备质量(吨)

车辆出租底价(元/年)

保证金(元)

报名诚意金(元)

招租需求

出租

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

及方式

1

载货汽车
(厂内车)

13

2.55

(略)

5000

3700

垃圾清运 

一年6个月

公开谈判招租   

张驰

联系地址:东北大学 (略) 绿化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略)

2

压缩式垃圾车

12.5

15.51

3

压缩式垃圾车

12.5

15.51

4

压缩式垃圾车车(厂内车)

12

5.37

5

压缩式垃圾车
(厂内车)

12

5.37

6

压缩式垃圾车
(厂内车)

12

5.37

7

自卸式垃圾车
(无牌照)

10.5

0.91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⒈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⒉本次招租的垃圾车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资产,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要求与批复使用变更等情况,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退租,合同自动终止。

⒊垃圾车的一切情况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确认所招租垃圾车现状。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垃圾车的一切情况,请在签订垃圾车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⒋承租人租用垃圾车期间,所租垃圾车只能用于垃圾清运工作,一经发现其他用途,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终止。

5.垃圾车共七辆,其中四辆车为厂内车、一辆车为无牌照车,这五辆车无社会牌照,只能在东北 (略) 内运行。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垃圾车车辆保险、年检、维护及燃油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垃圾车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垃圾车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垃圾车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承租人承担垃圾车的保险、年检、维护、燃油和其他使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垃圾车的保险费、年检费、维护费、燃油费等。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4.东北大学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略)

银行联行号:(略)

四、其他事项

⒈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垃圾车内的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⒉垃圾车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

⒊垃圾车运行过程中,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⒋垃圾车在校园行驶时,须注意避让行人,校园内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应遵守《东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东北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⒌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 (略) 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⒍承租期满,承租人将车辆交回招租人,且保证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7.垃圾车出租合同签订后,将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如未通过审批备案,合同自动解除,招租人无违约责任。

五、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或持法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等进行办理。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垃圾车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⒌公开谈判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东北大学垃圾车公开招租公告(第1次)(20250115) 发布时间:2025-01-15 点击次数:13 发布人:


(略)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管理规定和垃圾车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车辆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垃圾车车辆的类型、已使用年限、整备质量、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车辆名称

已使用年限

整备质量(吨)

车辆出租底价(元/年)

保证金(元)

报名诚意金(元)

招租需求

出租

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

及方式

1

载货汽车
(厂内车)

13

2.55

(略)

5000

3700

垃圾清运 

一年6个月

公开谈判招租   

张驰

联系地址:东北大学 (略) 绿化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略)

(略)

2

压缩式垃圾车

12.5

15.51

3

压缩式垃圾车

12.5

15.51

4

压缩式垃圾车车(厂内车)

12

5.37

5

压缩式垃圾车
(厂内车)

12

5.37

6

压缩式垃圾车
(厂内车)

12

5.37

7

自卸式垃圾车
(无牌照)

10.5

0.91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⒈承租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⒉本次招租的垃圾车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资产,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要求与批复使用变更等情况,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退租,合同自动终止。

⒊垃圾车的一切情况均以实际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确认所招租垃圾车现状。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垃圾车的一切情况,请在签订垃圾车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⒋承租人租用垃圾车期间,所租垃圾车只能用于垃圾清运工作,一经发现其他用途,则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终止。

5.垃圾车共七辆,其中四辆车为厂内车、一辆车为无牌照车,这五辆车无社会牌照,只能在东北 (略) 内运行。

三、租金、保证金、报名诚意金、垃圾车车辆保险、年检、维护及燃油费和其他费用支付

⒈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垃圾车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垃圾车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不按约定交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失信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垃圾车公开招租报名权。

⒉承租人承担垃圾车的保险、年检、维护、燃油和其他使用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垃圾车的保险费、年检费、维护费、燃油费等。

⒊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成交承租人无故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4.东北大学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略)

银行联行号:(略)

四、其他事项

⒈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垃圾车内的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与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⒉垃圾车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后果由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

⒊垃圾车运行过程中,司乘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⒋垃圾车在校园行驶时,须注意避让行人,校园内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进出校门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应遵守《东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东北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⒌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 (略) 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⒍承租期满,承租人将车辆交回招租人,且保证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7.垃圾车出租合同签订后,将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如未通过审批备案,合同自动解除,招租人无违约责任。

五、报名须知

⒈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代表或持法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⒉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等进行办理。

⒊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垃圾车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⒋报名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

⒌公开谈判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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