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拟处置废弃土石料拍卖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拟处置废弃土石料拍卖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拟处置废弃土石料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HBCQ-2025-003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对其拥有的废弃土石料以拍卖( (略) )的方式公开交易。

委托方承诺本次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

标的名称

数 量

评估价格

竞买保证金

清运保证金

环保保证金

1

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

9387.74吨

20.75

100

30

20

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东侧)

9325.4吨

20.61

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石料

4676.2吨

9.58

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石料

*.17吨

263.95

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土料

*.4立方米

30.68

合计

345.57

100

30

20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的土石料工程施工方已扣除自用量。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土石料质量负责。

2、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3、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石料、土料该标的属线状工程考虑工作面小、施工安全,为保证施工现场资源买受人私挖盗采行为不准上挖掘机等机械,装载费用与施工方对接依据工程定额价格进行计算。

4、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滑落的土石方委托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民和石料厂堆积废弃土石料:该资源为前期山洪冲刷堆积的土石料,镇政府防止盗采集中堆放,中标方须与原清运方协商清运费用后方可进行清运。

6、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东侧)及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 (略) 域项目施工已完成。

二、本次交易行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2025】001、002、003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345.*元,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 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元。

2、竞买人成交后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 (略) 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 (略) (略) 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后:

(1)、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土石料、废弃土料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20日内将场地内清运完毕;

(2)、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东侧)及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石料10日内将场地内清运完毕,清理过程中,应和施工单位予以协调、配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1331 2010 2100 0146 498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元,环保保证金*元。(账户: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烈山支行 账号:1331 0010 2100 0979 065)。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 (略) 运输, (略) 应无不良运输记录 (略) 罚记录。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略) (略) 容要求行驶;买受人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场文明施工作业。

(1)、 (略) 域100%标准围挡。

(2)、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 (略) 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 (略) 100%硬化。施工现场 (略) 必须进 (略) 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 (略) 干净无扬尘。

(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 (略) 。

(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委托方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担委托方一切损失。

8、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认真查看标的实物,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拍标的的质量及数量的担保责任。

9、本场拍卖会所拍标的,本公司与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须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及环保、清运等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竞买人竞拍成功,即视为完成对现场标的物的勘察,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10、竞拍人 (略) 产权交易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7日;标的地点: (略) (略) ;

(二)答疑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9: (略) (略) 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16:30时止;

(二)拍卖时间:2025年2月8日 9时;

(三)拍卖地点: (略) (略) 二楼竞价厅。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16:30前持下列 (略) (略) 5 (略) 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元(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1331 2010 2100 0146 498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缴纳后到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成交者,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二)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竞买资格受理审核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特别说明

买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在清运整个过程中,不得以标的的密度低、含土多、风化程度高、方量不足、评估价高等为由停止清运或要求委托方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如买受人因本项目等各种因素造成自身经济损失的,与委托方、拍卖人、 (略) 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十、风险提示

买受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应认真估算标的数量,标的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的,成交价格不予调整。清运过程中,若因未及时清运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方、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数量负责。

(2)石料竞买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以及其它原因影响,请竞买人慎重决策。

十一、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郝朝金 电话:* (略) (略) 烈山镇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王宁 电话:0561-* (略) (略) 199号五楼

(略) (略) 孟庆国 电话:* (略) (略) 恒基城1期东门商铺A7#103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2025年1月15日

, (略) , (略) ,淮北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拟处置废弃土石料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HBCQ-2025-003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对其拥有的废弃土石料以拍卖( (略) )的方式公开交易。

委托方承诺本次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标的情况: 单位:万元

标的

标的名称

数 量

评估价格

竞买保证金

清运保证金

环保保证金

1

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

9387.74吨

20.75

100

30

20

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东侧)

9325.4吨

20.61

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石料

4676.2吨

9.58

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石料

*.17吨

263.95

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土料

*.4立方米

30.68

合计

345.57

100

30

20

特别说明:

  1. 本次拍卖的土石料工程施工方已扣除自用量。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现场查看,竞拍后,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废弃土石料质量负责。

2、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成交价格不予调整,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存在多退少补。

3、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石料、土料该标的属线状工程考虑工作面小、施工安全,为保证施工现场资源买受人私挖盗采行为不准上挖掘机等机械,装载费用与施工方对接依据工程定额价格进行计算。

4、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原因造成滑落的土石方委托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民和石料厂堆积废弃土石料:该资源为前期山洪冲刷堆积的土石料,镇政府防止盗采集中堆放,中标方须与原清运方协商清运费用后方可进行清运。

6、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东侧)及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 (略) 域项目施工已完成。

二、本次交易行 (略) (略) 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三、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淮北世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2025】001、002、003号评估报告,评估价格为345.*元,该评估结果已得到委托方的确认。

  • 意向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元。

2、竞买人成交后自行负责清运过程中地方关系协调以及环保、 (略) 运输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的装车费、运输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 (略) (略) 损坏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后:

(1)、烈山镇华家湖至榴园防火通道废弃土石料、废弃土料清运时间与施工时间同步进行,待土石方施工结束后20日内将场地内清运完毕;

(2)、烈山镇零星工程产生的废弃土石料(蔡里村北侧、东侧)及烈山镇民和石料 (略) 土石料10日内将场地内清运完毕,清理过程中,应和施工单位予以协调、配合。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清运中断除外,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清运工作。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全部价款 (略) (略)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1331 2010 2100 0146 498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并在《出让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按委托方要求,缴纳清运保证金*元,环保保证金*元。(账户: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烈山支行 账号:1331 0010 2100 0979 065)。清运完毕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由委托方将清运保证金和环保保证金无息退回。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委托具 (略) 运输, (略) 应无不良运输记录 (略) 罚记录。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 (略) (略) 容要求行驶;买受人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场文明施工作业。

(1)、 (略) 域100%标准围挡。

(2)、裸露黄土100%覆盖。未能及时清运或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同时 (略) 覆盖或绿化措施,定时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3)、 (略) 100%硬化。施工现场 (略) 必须进 (略) 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人员清扫保洁, (略) 干净无扬尘。

(4)、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车辆在行进过程中出现扬尘或渣土漏撒。

(5)、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现场安排保洁人员用高压水枪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补充冲洗,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 (略) 。

(6)、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对建筑物实施拆除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施工现场不得筛分标的物,若发现现场筛分标的物,委托方有权终止清运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清退出场,并承担委托方一切损失。

8、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拍卖前应认真查看标的实物,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拍标的的质量及数量的担保责任。

9、本场拍卖会所拍标的,本公司与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须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及环保、清运等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一旦竞买人竞拍成功,即视为完成对现场标的物的勘察,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等相关材料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10、竞拍人 (略) 产权交易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共同审核确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止。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7日;标的地点: (略) (略) ;

(二)答疑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9: (略) (略) 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16:30时止;

(二)拍卖时间:2025年2月8日 9时;

(三)拍卖地点: (略) (略) 二楼竞价厅。

八、竞买人须知

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7日16:30前持下列 (略) (略) 5 (略) 办理有关手续:

(一)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元(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1331 2010 2100 0146 498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缴纳后到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开具保证金收据。未成交者,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无息退还。

(二)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人登记表(见附件),竞买资格受理审核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诺函(见附件),退还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特别说明

买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在清运整个过程中,不得以标的的密度低、含土多、风化程度高、方量不足、评估价高等为由停止清运或要求委托方对其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如买受人因本项目等各种因素造成自身经济损失的,与委托方、拍卖人、 (略) 产权交易中心无关。

十、风险提示

买受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1)应认真估算标的数量,标的实际数量达不到或超过公示数量的,成交价格不予调整。清运过程中,若因未及时清运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方、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数量负责。

(2)石料竞买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以及其它原因影响,请竞买人慎重决策。

十一、联系单位、方式及联系地址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郝朝金 电话:* (略) (略) 烈山镇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王宁 电话:0561-* (略) (略) 199号五楼

(略) (略) 孟庆国 电话:* (略) (略) 恒基城1期东门商铺A7#103

(略) (略) 烈山镇人民政府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略)

2025年1月15日

, (略) , (略) ,淮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