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内蒙古京 (略) (以下简称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略).(略)元, (略) 能源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持股比例49%)认缴出资额(略).(略)元,截至本次披露时转让方已实缴出资(略).(略)元,未实缴出资(略).(略)元。本次转让方拟对外转让39%股权,对应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略).(略)元,其中实缴出资(略).(略)元,未实缴出资(略).(略)元。根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剩余注册资本金的缴纳时间视工程进展,由公司通知明确缴纳期限,以及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按时缴纳。截至本次披露时转让方尚未收到标的企业就剩余注册资本金的实缴出资通知,剩余注册资本的实缴期限尚未届满。转让方转让上述股权后,未实缴出资的(略).(略)元由受让方根据《公司章程》及新《公司法》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转让股权(39%)中未实缴出资部分的实缴出资义务。因受让方未按照《公司章程》及新《公司法》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全额追偿。 3、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交易方式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方式如下: (1) 公告期结束时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公告期结束时如产生符合条件的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具体交易方式如下:同时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和一家其他股东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所有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同等价格情况下,其他股东优先受让。 4、根据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该股权存在质押,质权人同意转让方对标的企业39%股权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 5、内蒙古京 (略) 所属风电项 (略) 使用内蒙古 (略) 火电机组(容量2580MW) (略) ,由内蒙古 (略) 提供645MW调峰能力, (略) 接入系统要求,影响内蒙古京 (略) 所属风 (略) 容量1025MW,目前补偿机制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请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6、本次股权转让需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参与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支付相关款项等工作,不得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受让方参与本次股权对外转让的竞价活动即视为知晓本次披露内容,并自愿接受本次披露中关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约定。 7、本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 (略) 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或直接联系委托方查询,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9、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受让方的原因及国家政策或转让方当地政府意见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交易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互不负赔偿责任。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2、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