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内8处房屋拆除及拆除后残值整体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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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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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5ZC(略) | 监测编号 | GR2025JX(略)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内8处房屋拆除及拆除后残值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1.(略) | ||||||||||||||||||||||||||||||||||||||||||||||||||
挂牌日期 | 2025-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2 | ||||||||||||||||||||||||||||||||||||||||||||||||||
资产概述 | 标的为江西省职业 (略) (略) 报废房屋的拆除及拆除后残值,具体以现场探勘为准。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详见清单 | 地址 | (略) (略) (略) 159号江西省职业 (略) | ||||||||||||||||||||||||||||||||||||||||||||||||||
建筑面积 | 详见清单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详细信息 | 江西省职业 (略) 需报废拆除房屋 (略)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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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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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省职业 (略) (江西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剑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3L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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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5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动态报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付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加价幅度 | 0.(略)元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智宸 (略) 出具的赣智宸评报字 (2024)第 1106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 3.受让方需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团队拆除完成《江西省职业 (略) 需报废拆除房屋 (略) 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包括拆除、装运、并按照国家法律规 (略) 置危废和固废、清运建筑垃圾、残余物料等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 (略) 理废弃物,可委托第三 (略) 置,处置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4.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转让方支付 (略)元的拆除和清运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接受标的的交付,并在标的交付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拆至地面平整,非因转让方原因或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延期。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拆除和清运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5.受让方须在房屋拆除及整体清理完毕后方可对风机等贵重物品进行装运。 6.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7.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及责任。 8.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等负责本标的资产整体拆除及搬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做好拆除、搬离、运输中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拆除、搬离、运输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9.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不得将其流入社会按正规产品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后期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0. 受让方对标的的作业必须符合创文创卫的相关要求,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卫生、防尘、喷水、安全、围挡、环保等工作,因执行上述工作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样和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12.房屋位于 (略) (略) (略) 159号江西省职业 (略) 内。现场看样联系人:李老师,0791-(略),(略)。 13.标的基本信息请参考清单,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4.【交易税费】 (1)权属变更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核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减按50%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5.【交付】合同签订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应自标的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重大事项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略)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交纳时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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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略)、0791-(略)、0791-(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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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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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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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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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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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5ZC(略) | 监测编号 | GR2025JX(略) |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院内8处房屋拆除及拆除后残值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1.(略) | ||||||||||||||||||||||||||||||||||||||||||||||||||
挂牌日期 | 2025-0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1-22 | ||||||||||||||||||||||||||||||||||||||||||||||||||
资产概述 | 标的为江西省职业 (略) (略) 报废房屋的拆除及拆除后残值,具体以现场探勘为准。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详见清单 | 地址 | (略) (略) (略) 159号江西省职业 (略) | ||||||||||||||||||||||||||||||||||||||||||||||||||
建筑面积 | 详见清单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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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江西省职业 (略) 需报废拆除房屋 (略)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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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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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江西省职业 (略) (江西省职业卫生检测中心)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1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剑 | 注册资本(万元) | (略)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43L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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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15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动态报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付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加价幅度 | 0.(略)元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智宸 (略) 出具的赣智宸评报字 (2024)第 1106号资产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 3.受让方需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团队拆除完成《江西省职业 (略) 需报废拆除房屋 (略) 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包括拆除、装运、并按照国家法律规 (略) 置危废和固废、清运建筑垃圾、残余物料等现场清理工作。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 (略) 理废弃物,可委托第三 (略) 置,处置单位须有相应资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4.成交后,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转让方支付 (略)元的拆除和清运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接受标的的交付,并在标的交付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清运工作,拆至地面平整,非因转让方原因或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延期。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拆除和清运保证金退还给受让方(不计息)。 5.受让方须在房屋拆除及整体清理完毕后方可对风机等贵重物品进行装运。 6.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本次转让标的。 7.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及责任。 8.受让方应自行安排所需的人员、车辆等负责本标的资产整体拆除及搬离,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做好拆除、搬离、运输中的安全防护及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拆除、搬离、运输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等,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9.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受让后不得将其流入社会按正规产品使用,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在后期使用设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安全、环境影响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10. 受让方对标的的作业必须符合创文创卫的相关要求,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卫生、防尘、喷水、安全、围挡、环保等工作,因执行上述工作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样和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12.房屋位于 (略) (略) (略) 159号江西省职业 (略) 内。现场看样联系人:李老师,0791-(略),(略)。 13.标的基本信息请参考清单,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4.【交易税费】 (1)权属变更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核定的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减按50%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5.【交付】合同签订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应自标的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重大事项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略)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交纳时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 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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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略)、0791-(略)、0791-(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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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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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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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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