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01破2号2025浙01破2号——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浙01破2号2025浙01破2号——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公告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 年2 月17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定于2025 年2 月27 日14 时30 (略) 第26 法庭( (略) 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 年2 月17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定于2025 年2 月27 日14 时30 (略) 第26 法庭( (略) 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